2019年3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 〔2020〕7号),通过教育领域州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区域均衡的州级与州以下财政关系。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改革精神,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州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9〕59号)要求,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德宏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现就《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根据教育领域公共服务的特点,遵循教育规律,体现中国特色,按照中央领导、合理授权、系统完整、科学规范、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州级与州以下财政关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中央、省领导,加强州级统筹,明确分级权责。坚持财政事权由中央决定,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授权范围以及确定的政府提供教育领域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方式,合理划分教育领域州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根据受益范围影响程度等,进一步细化具体事项,做到边界清晰规范,充分调动各县(市)发展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坚持突出重点,守住保障底线,稳妥推进改革。按照中央划分原则,以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等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完善各级分级负责机制,落实国家基础标准,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在保持现行财政教育政策体系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现行划分较为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事项予以确认;对现行划分不尽合理、改革条件相对成熟的事项进行调整;对尚不具备改革条件的事项,明确改革方向,暂时延续现行划分格局,适时调整完善。
3.坚持分类施策,推进协调联动,优化结构机制。结合教育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影响程度、外溢性和地方政府履职能力,加强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协调,兼顾当前与长远,分类推进改革,合理把握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加强政策系统联动,推进州与各县(市)之间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加快推进德宏州教育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主要内容
(一)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总体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地方承担部分确认为省、州(市)与县共同财政事权,并按照具体事项细化。其中,公用经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由省财政与州(市)财政分四档按照比例分担支出责任,德宏州为第三档,省级分担85%,德宏州分担15%。德宏州分担部分由州与县(市)分档分担。第一档为芒市、盈江县、瑞丽市3个县(市),州级分担30%;第二档为陇川县,州级分担40%;第三档为梁河县,州级分担50%。涉及校舍安全保障、其他经常性事项、阶段性任务和专项性工作事项,所需经费由州财政统筹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及州级经费对县(市)予以支持。
(二)学生资助
云南省已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总体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地方承担部分确认为省、州(市)共同财政事权,按照具体明确的补助标准和学生人数,采取分比例承担或者奖补的方式下达资金。其中,学前、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和公费师范生补助,由省财政与州(市)财政分四档按照比例分担支出责任,德宏州为第三档,省级分担85%,德宏州分担15%。德宏州承担部分由州与县(市)分档分担。第一档为芒市、盈江县、瑞丽市3个县(市),州级分担30%;第二档为陇川县,州级分担40%;第三档为梁河县,州级分担50%。国家奖助、省级奖助和国家助学贷款项目,按照现行经费供养关系予以保障。
(三)其他教育
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其他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总体确认为州与县(市)共同财政事权,所需经费主要按照隶属关系,由州级与县(市)分别承担,州级将统筹中央和省、州级资金对县(市)予以支持。
上述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其他教育等具体事项,按照政策规定分别由国家统一制定和调整基础标准、省级统一制定和调整省定标准;州和县(市)在按照规定将国家和省定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高于国家和省定标准的,应事先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备案后执行,高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州和县(市)自行承担。县(市)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和财力状况新增的事项,由县(市)财政承担支出责任。涉及基本建设支出按照国家有关基建政策保障和执行。
【原文:《德宏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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