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

景罕镇2020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浏览量:10589    作者: 日期:2020/11/22

景罕镇2020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州、县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规章和工作条例,景罕镇人民政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坚决杜绝一切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一切食品生产经营不规范行为,坚持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制定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的安全食品市场环境,为全镇各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2020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景罕镇是一个多种少数民族分山坝两地聚居的农业发展乡镇。全镇辖区国土面积250.4平方公里,共辖19个机关站所,8个村民委员会,1个居民委员会,105个自然村,13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7383户、29890人,其中农业人口6312户、27652人,分别占总人口的85.49%和92.51%。

2、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单位共有8个村民委员会、1个居民委员会,8个机关站所单位。重点监管单位有:4个集市交易市场、1所初级中学、8所小学、5所幼儿园、110户食品经营户、23户餐饮经营户、16户食品加工户(其中:糕点加工2户、麻竹产品初加工2户、饵丝加工1户、米线加工1户、猪头肉加工3户、烤鸭加工1户、菜籽油加工1户、具有一定规模的酿酒作坊5户)。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景罕镇党委政府历来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发展实情,景罕镇党委政府及时调整和补充了景罕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工作副镇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将相关机关站所负责人和村(居)委会主任纳入安委会成员,负责辖区内贯彻落实和监督执行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安委会下设“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了3名兼职管理人员(含1名协管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资料和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各村(居)委会相应成立了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村(居)委会配备了1名信息员,共9名,负责辖区(或片区)的食品安全监管与防范工作。组建成立了镇直食品安全应急救援队,有队员17人;每村(居)委会也成立了由10--15人组成的食品安全应急救援队。

年初由镇政府分别与各村(居)委会、各机关站所签订了《2020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2020年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村(居)委会、各机关站所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和管理目标与制度。

三、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点时间节点加大宣传。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及食用野生菌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每月定期组织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卫生院等责任单位形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食品店、学校、食品摊点、加工场所等进行检查,特别是元旦、春节、劳动节、儿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之前,组织召开由各村(居)委会支书或主任、各单位站所负责人参加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了重点防范和自检自查及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对卫生院做好部署,制定食品安全急救方案,做好相关预备工作。检查表明,个别餐饮单位存在不少问题,如加工操作场所简陋,食品处理区场所混乱,防蝇防尘设施缺少等等。根据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镇加强辖区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引导,结合疫情防控和预防野生菌中毒工作,安排市场监督管理所、村委(社区)、工作队分别在人员密集区、餐饮区粘贴相关宣传文字画帖;进村入户宣传,并与农户签订禁止食用野生菌承诺书,让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二)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全年共组织召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题会议8次;共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粘贴宣传文字画帖3000余份、签订禁止食用野生菌承诺书6000余户,全镇群众全覆盖受到教育。全年共组织联合检查17场次,共出动车辆23辆次、出动人员113人次。检查对象为:4个集市交易市场、1所初级中学、8所小学、5所幼儿园、110户食品经营户、23户餐饮经营户、16户食品加工户,下达监督意见书 0 份,责令整改0 家,查出食品生产黑作坊 0 户,立案 2 起,警告0  家,吊销许可证  0 家,取缔无证经营 0 家,移送司法机关0 起,罚款0.5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0万元,责令经营户现场销毁和下架过期食品0千克,没收下架过期食品及无中文标识外国食品60 千克。指导企业复工复产1361 户次,其中,食品生产企业 0 户次,食品销售企业 319 户次,餐饮服务单位155 户次。

(三)科学文明打造明厨亮灶。打造明厨亮灶 44户,打造旅游景区餐饮单位明厨亮灶 0 户(其中,网络明厨亮灶 0 户);打造社会餐饮明厨亮灶 30 户(其中,网络明厨亮灶 0 户);打造学校食堂明厨亮灶14户(其中,网络明厨亮灶0 户)。开展集中宣传 2 场次,发放食品安全相关宣传单(册)583余份,展出宣传展板0 块次、悬挂宣传条幅 6 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 60人次;开展食品安全培训1场次、培训执法人员3 人次;培训及考核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87 人,发放培训资料 87 份。

四、保障经费

景罕镇食品安全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经营、加工单位(户)较多,食品安全防范措施不一,监管工作面临情况复杂,工作开展难度较大。根据景罕镇实情,景罕镇人民政府在工作经费十分匮乏的情况下,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2020年共投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项工作经费3万余元,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各村(居)委会、各责任单位虽签订了工作责任状,但因财政困难,无法投入足额资金到食品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和责任状的落实工作之中,致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难以监管与落实到位,仍旧存在许多不足。

2、由于景罕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辖区较大、监管单位较多,因此,造成日常监管、检查工作难以全面落实,致使部分经营、加工单位(户)仍存有食品安全隐患。

3、因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全属兼职,平日工作忙于其他事务较多,使得食品安全工作资料整理不够齐全,事务工作不够完善。

六、今后工作目标

 1、不断强化责任意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镇、村(社区)两级监督小组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2、营造宣传声势,扩大宣传覆盖。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利用网络力量,拓展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创新宣传形式,让更多的人来参与食品安全宣传。

 3、认真做好月、季、年度和节前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积极组织辖区内的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卫生院为主,监督检查常态化,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改正,同时对无证照、安全条件差的餐饮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督促纠正,同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加强对餐饮业主的食品安全教育,做到全镇的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工作和检查工作无一死角。

 

   

 

      景罕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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