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美丽宜居·边陲森林城市”建设目标,推进城市绿化美化,引领全民广泛参与植树造林,用绿色发展厚植美丽家园,形成共建“生态陇川、绿色家园”的社会氛围。

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大国土绿化及林产业发展力度,全力推进绿化建设
自2012年以来,我县共完成人工造林21万余亩,森林抚育15.5万亩,全民义务植树327.5万株,完成了全县397株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努力推进生态陇川建设,积极开展省级森林县城创建工作,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截至2021年,我县林地面积189.39万亩,森林覆盖率64.68%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3.01%,绿化覆盖率37.38%,人均公园面积12.25平方米,全县绿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城市绿化规划,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编制《陇川县城乡园林绿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力争通过三年行动,基本满足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规划城区绿地率达40%以上;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营造全县各类园林植物长势良好、绿地布局均衡、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特色明显的生态格局。

实行绿色审批制度,保证各类建设项目按规定建设绿地,使县城绿地规模和质量保持可持续发展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对房地产、市政、康养、工业等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审查时,会同园林绿化部门同步审查附属绿化用地绿化工程方案,审查达标后,方可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确保有效实施绿线管理。
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绿化的氛围
持续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充分发挥地方党报党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宣传媒体和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持续发布生态文明有关信息,积极开展国土大绿化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张贴标语210份,受教育人数15万人以上,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国土绿化全民性、法定性、义务性认识,营造全民义务植树的浓厚氛围。

积极做好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推动我县绿化植树工作的开展
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将义务植树活动与“党旗红 党徽红 志愿红”活动、城市绿化、部门单位绿化、乡村振兴、城乡一体化建设等有机结合,互为推动,各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履行法定植树义务,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植树绿化美化陇川的活动,在机关大院、主要交通沿线、河湖岸边、村寨等地段种植绿化树,有力推动了我县城市绿化和生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评比表彰推先进,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力倡导社会公众参与,积极引导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认建认养园林绿地,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家庭开展庭院、阳台、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组织开展“美丽家居庭院”、“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美丽乡村”创评、“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活动,消除门前裸露空地,开展门前绿化评比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切实把门前绿化的责任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城市绿化率和城市品质,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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