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护国乡人民政府

关于汛期加强南宛河、户撒河流域管理的通告

浏览量:581    作者: 日期:2020/8/24

全县各族人民:

       今年进入汛期以来,陇川县大雨、暴雨、大暴雨天气时有发生,南宛河、户撒河等河流水位一直处于高水位运行中,很多河流、湖泊、水库等普遍处于高水位,容易发生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和险情。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相关区域游泳、钓鱼、漂流等。汛期5至10月份期间,南宛河、户撒河流域严禁游泳、漂流、钓鱼、洗涤、野营、玩耍等行为。其他河湖库渠等区域,由所在乡镇(农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
       二、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各乡镇(农场)要在危险区域设立醒目警示标志。水利、自然资源、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在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路段入口、河道渡口等重点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警示和阻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三、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各乡镇(农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巡逻,严禁无关车辆、人员进入江河湖库、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区域,擅自进入相关区域的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由相关部门强行劝离。
       四、强化学生安全教育。教育体育部门、各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强化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严防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

      五、加强安全宣传。各乡镇(农场)、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广大群众安全意识,提醒远离江河湖库、地质灾害点等危险区域,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六、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同时请广大群众对违反本通告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692-3024232
     特此通告

陇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8月23日


文章来源:目瑙纵歌之乡陇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