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乡各族人民群众:
根据陇川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陇川县2020年殡葬改革宣传和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陇殡改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营造文明、生态、平安的祭扫氛围,有效避免清明节期间因集中祭祀祭扫活动引发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护国乡实际,现将清明节期间祭扫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清明期间禁止携带鞭炮、火种进山祭扫,禁止在林区、墓区、道路等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大力提倡鲜花祭扫、网络祭扫、植树祭奠等方式进行祭扫活动,执行好国家殡葬改革规定,文明、安全、节俭办理丧事和开展祭扫活动,营造文明祭扫的社会氛围。
二、虽然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输入性疫情以及清明节祭扫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望广大群众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段错峰祭扫。进出墓地等公共区域要佩戴口罩,减少祭扫人员(每家祭扫人数不得超过10人),减少祭扫区域停留时间,不组织也不参加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
三、为做好控流量、防聚集、强防护、保安全等工作,清明祭扫期间,做到安全防火、人员防护,实行火源管控严防发生山林火灾事故,请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理解并给以支持配合。
四、清明祭扫期间,正值人流、车流高峰,广大群众要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避开高峰日,错峰祭扫,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确保安全祭扫、安全过节。
五、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做文明祭扫的倡导者、践行者,主动纠正和制止不文明祭祀行为,用实际行动引领身边群众。
护国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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