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

陇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聘请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社会监督员的通告

浏览量:2337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日期:2024/2/7

为深入推进陇川县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监督,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现面向社会以公开选聘方式公开聘请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以下简称义务监督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二)热心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社会监督;

(三)具备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和心理素质;

(四)自愿参加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和工作安排;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生活、学习、工作大部分时间在陇川县内。

(七)熟悉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具有生态环境保护专业知识及相关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部门的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志愿者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一)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知识,倡导低碳环保绿色生活方式;

(二)监督举报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对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明查暗访,反映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并跟踪办理;

(三)监督企业、乡镇或相关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

(五)对陇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依法监督。

三、聘请方式及聘期

本次拟向社会公开聘请义务监督员15-20名,聘期三年,聘任期满后,本人自愿并符合条件者可以续聘。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7日—2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方式一: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友谊路8号)。

方式二:电子邮件报名。下载填写《陇川县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申请表》,经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1285833173@qq.com。

(三)资格审核及公示

陇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结合报名情况和工作实际,确定拟聘请人员名单。拟聘请人员名单在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s://www.dhlc.gov.cn/hbj/)公示7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正式聘用为陇川县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

四、其他事项

(一)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属义务性质,不发放劳动报酬,不与陇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建立任何劳动、劳务关系;

(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聘任手续,并颁发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聘书和义务监督员证,开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监督活动。

联系人:杨耀

 

 

陇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