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

陇川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作情况报告

浏览量:7742    作者:施强彩 日期:2022/1/1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颁布施行以来,陇川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全面执行各级人大常委会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各项监督意见,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未发生耕地土壤污染事件。

(一)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有效开展。陇川县始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将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统筹协调,有力有序推进。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街头宣传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利用“3.22”世界水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和民族节庆,采取广泛发放宣传资料、环保袋等方式增强民众环保意识,共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画8800份;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壤污染防治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不断提升了环保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按照省、州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查暨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排查的统一部署全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等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按要求完成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顺利实施。

(三)土壤污染防治制度机制逐步完善。结合贯彻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落实省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了《陇川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陇政办发201978号陇川县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计划》《陇川县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方案》《陇川县种植业结构调整方案》《陇川县削减化肥负荷方案》《陇川县削减农药负荷方案》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到位。根据上级出台《德宏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试行)》,健全完善调度、例会和联动执法制度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度和推进有关工作,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等,每年组织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自查评估,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

(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陇川县突出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任务、关键环节,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市场推动、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全力提升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1.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根据省下达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企业清单,经过全面梳理排查,最终陇川县纳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企业为6配合州生态环境局完成了6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前期调查与收资工作以及“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

2.注重土壤污染源头预防。一是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持续开展辖区内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的排查工作,我县目前无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二是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正常运行。所有村庄(自然村)建立健全村庄保洁制度,建成县第一、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城子镇、景罕镇、勐约乡、户撒乡、清平乡生活垃圾热解炉等7个项目的设计处理能力为206吨/日,实际处理能力为166吨/日,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尚未投运;建成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近期处理规模为1.1m3/勐约乡和户撒乡集镇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能力600立方米/日;正在实施陇把镇、景罕镇以及清平乡集镇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三是切实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2018年以来,陇川县连续3年实现了化肥农药使用总量负增长。首先采取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等措施,减少化肥施用量;其次采取了无人机精准施药、专业化防治、色板诱杀、生物农药、灯光诱杀技、性信息素诱杀、药肥水一体化等技术措施,达到减药控害目的。截止2021年8月,根据农业生产进度统计测算陇川县施用各类化肥总量为67928吨,比上一年同期的68179.62吨减251.62吨,减0.37%。2021年,陇川县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面积134.9万亩次,防治面积213.8万亩次,其中统防统治 35.3万亩次,绿色防控10.8万亩次。截至8月底,农药使用商品量为446.385吨,比上一年减少19.4吨,减幅4.2%,折百量为48.2434吨,比上一年减少1.9吨,减幅3.8%。有效减轻了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四是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陇川县30万元用于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示范县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计划本月进场,12月30日完成。该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提高肥料农药使用者的环保意识,改掉农民乱扔乱弃农业生产废弃物的坏习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五是积极向上级争取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0192021年我县共涉及陇川县甘蔗种植基地土壤酸化环境调查、陇川县桑园土壤环境调查等2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目前,陇川县甘蔗种植基地土壤酸化环境调查项目,完成进场采样以及《陇川县甘蔗种植基地土壤酸化环境风险调查及土壤质量类别划分报告》的技术审查,待下一步组织验收。陇川县桑园土壤环境调查项目,完成进场采样样品采集工作其中土壤样品1210个,植物样品705个。),正在检测样品中,预计10月份完成初步调查报告。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通过排查陇川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共有3个,录入系统3个,均已完成整治销号。七是规范处理处置医疗废物。定期不定期98家医疗机构、临时征用的隔离酒店和拉影隔离点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储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规范包装、专区暂存、专人负责情况以及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登记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2019年以后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基本做到管理制度完善、登记工作详实、五防措施到位。

3.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定了《陇川县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计划》,2020年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陇川县全部为优先保护区,无安全利用区和严格管控区。

4.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在土地开发利用前,涉及用地性质变为住宅和公用服务、公用管理用途的,对原场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经调查,不得开发利用。经过认真筛查,确定陇川县共有13个用地性质变为住宅和公用服务、公用管理用途的地块已于2021年7月6日前将《土地用途变更环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告知书》发放给未开展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使用权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自查自检的情况来看,虽然陇川县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央、省州上级部门高水平保护的目标要求,人民群众对美好宜居宜业生态环境和健康安全优质农产品的期盼,仍有较大差距。一是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不够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涉及面广,内容多,工作起步晚,目前还没有开展全面宣传,人民群众对污染防治方面法律的知晓率还不高,保护土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深。土壤保护意识不强。乡镇干部群众还没有认识到土壤污染对食品安全、生命健康的直接关系;农民过量施用化肥农药,无节制地使用除草剂,有机肥施用过少,造成部分地块被污染。工作合力尚未形成。土壤污染防治涉及面广,存在着各职能部门压得不实、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没有形成常态、预防和治理措施不健全、监管和控制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统一有效的预防、治理、保护、管控土壤工作的合力没有完全形成。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专业能力不足。

下一步的工作

(一)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要大力宣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结合“六五”环境日、“七五”普法日,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和保护土壤环境的重要意义,让法律法规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社会共识。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按照普法到企业、培训到基层、宣贯到公众的要求,加强土壤保护科普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土壤与健康的关系,明白破坏土壤环境就是危害公众健康、保护土壤就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土壤安全就是维护人类生命安全的道理;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宣传有关知识,共同营造保护土壤、确保生态安全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工作监督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和专委会的重要范畴,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调查,有针对性地对相关执法监管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敦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污染预防工作制度,防患于未然,筑牢安全防线;完善精准施策污染治理机制,有效遏制污染源和消除污染因子,构建良好的土壤生态环境。

)切实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着力强化乡镇干部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者的土壤保护意识,注重教育和培养农民和农业生产者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土壤、保护土壤,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者科学施肥,逐步减少化肥施用量,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尽量不用或少用除草剂,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严控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加强对土壤保护、减少污染物排放、破坏土壤等行为的舆论监督,加强知识宣传,倡导绿色种植,营造浓厚氛围,增强全社会土壤保护意识。

)强化职能部门履责协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牵涉到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陇川县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要求,整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执法力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勇于担当、守土尽责;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和经常性检查督办工作制度,有效地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通过执法联席会议等形式依法整治土壤污染的违法行为,凝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强大合力。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土壤是大气、水、固体等废弃物的最终受体,大气、水污染等是源头,土壤污染是后果,防治好大气、水污染,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土壤污染的加重;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促进各部门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积极争取上级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专项资金,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多渠道解决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紧缺的问题;研究制定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基金办法,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库,为陇川县土壤保护提供支撑和保障。

)大力提升监测监管能力。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做好各类土壤点位的布设,完善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加强全县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各级专项资金补助,保障生态环境部门履职需要,保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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