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审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1日-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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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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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陇川县户撒能富屠宰厂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陇川县户撒乡项姐村 |
建设单位 |
陇川县户撒能富屠宰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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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德宏正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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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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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户撒能富屠宰厂迁建项目位于陇川县户撒乡项姐村,项目总占地面积2589.0m2(约4亩),总投资120万元,主要建设待宰间、屠宰车间、无害化间、办公用房等,设置1条屠宰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达到日屠宰生猪41头左右,年屠宰生猪1.5万头。该项目于2019年10月25日取得了陇川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项目的投资备案证,备案证号为陇发改备案〔2019〕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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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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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间存在的主要污染为: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生态环境影响。 2、本项目运营期存在的主要污染为:废水、固废、噪声、废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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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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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作业应尽量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配备专用洒水车洒水降尘,并对施工场地和运输车辆行驶路面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尤其是土石方、基础施工阶段及风速较大的天气应加大洒水频率。 2.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混凝土及沥青成料运输应采取封闭运输方式,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在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冲洗设施,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土上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必须有遮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易撒露物质全部实行密封运输,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 3.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或废弃物,应当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避风处,并采取下列扬尘防范措施:1.覆盖篷布;2.定期洒水降尘;3.袋装。粉状物料场所尽量远离关心点,减少堆放时间及堆存量。 4.施工场地周围及作业面设置防尘帷幕,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特别是要在与项目区距离较近的敏感保护目标与项目区之间设置,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住户的影响。 5.建筑材料应选择绿色环保材料;室内装修材料也应尽量采用具有绿色环保标志的绿色建材。 6.加强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集中施工、快速施工。尽量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废气的影响面与影响时间。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设置旱厕,施工人员为项目区附近村民,不在场地内食宿,由于排放的废水量较小,统一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综合利用,不外排。 2.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容积不低于10m3),将引入池中的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 3.开挖土石方需回填的就近堆放在开挖基坑两侧。雨天对开挖的土石方进行遮盖,减少水土流失避免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4.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5.本环评要求施工中车辆维修、清洗到社会车辆维修清洗中心维修清洗。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选择高噪声场所位置,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 2.项目施工期运输施工物资,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途经路段附近有居民区等敏感点路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3.从规范施工秩序着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应避免在人群休息时进行,与敏感点工作及休息时间错开进行,以减少噪声的影响,禁止在12时至14时午休时间、22时至次日6时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及车辆运输作业。 4.施工操作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并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如配戴耳塞、头盔等。 5.项目施工期间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并防止扰民纠纷。建设单位还应在施工前应提前告知周边住户,希望能取得周边居民的理解,如果产生噪声纠纷,建设单位应与周边住户协商解决。 (四)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1.规范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在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操作,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以免造成物料泄漏,给区域环境卫生带来不良影响,避免形成道路扬尘二次污染。 2.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3.工程完工后,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中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全部清运至当地建设部门的指定的地方集中堆存。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用地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资源与临时占地的管理与保护,精心设计,合理规划布局,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不合理堆放。 2.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避开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土石方开挖与回填,避免雨水对地表土壤的冲刷和破坏。对弃渣应及时清运。 3.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在堆放临时渣料时,把易产生水土流失的表层土堆放在场地中间,开挖产生的块石堆放在其周围,起临时拦挡作用,严禁随意弃置。 4.施工场地周围的排水沟要加高筑固,防止泥沙直接进入河道。 5.建筑垃圾必须外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合理处置,杜绝随意堆放或引发水土流失。 (六)其他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夜间对光源加强管理,在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照明设备,以最大限度减少夜间光污染。 2.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土石撒漏,且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出现场前,应将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以避免施工运土石车辆对城市道路的污染。 3.对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其他环保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坚决实施。 4.项目在建设和营运中应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的要求及时反映发生的环保问题,随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针对运营期汽车尾气的影响,最有效的措施加强项目周边绿化建设,选择对污染物具有较强吸收力、较强的滞尘能力、杀菌作用明显的植物。道路两侧设防护林带,既美化环境,又可净化和减缓大气污染 2.备用柴油发电机的排气口不得设置在人口密集的地方。 3.恶臭防治措施 为减轻恶臭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也为了防止恶臭气积聚过多对操作工人及牲畜的健康带来危害,项目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加强绿化,厂界边缘种植高大树种,使厂区绿化形成多层隔离,尽量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程度; ②及时清理待宰间以及屠宰车间内的牲畜粪便、肠胃内容物等废弃物;屠宰车间和待宰间的地面设计一定的坡度,一般为1.5%~3%,并设排水沟,上铺铁篦子,便于清洗地面及排水;屠宰车间和待宰间及时清洗地面,并对设备和地面进行冲洗和消毒;地面铺设防血、防水和耐机械损坏的不透水材料,且表面防滑; ③由于待宰间内生猪的密度较大,喷洒生物除臭剂,应适当增加通风次数,保持空气流通;同时对待宰间的粪便日产日清,不在厂区内暂存; ④在屠宰车间密闭,增加通风次数,喷洒生物除臭剂,去除恶臭气体; ⑤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在高温天气,进一步加强防臭措施,避免影响周边大气环境。车间工作人员佩戴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⑥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主要污染源格栅间、调节池、进水泵房、厌氧池、污泥浓缩池均设计为地下加盖密封式,同时向水体重喷洒除臭剂,减少废气的排放; ⑦污水处理站设置于建筑物的侧风向,并在中间设置有绿化带相隔,并采取定期喷洒消毒液、除臭剂等措施进行除臭,可有效减轻恶臭的影响. ⑧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控制污泥发酵。污泥脱水后要及时清运,定时清洗污泥脱水机;粗细格栅所截留的栅渣及时清运,清洗污迹;避免固体废弃物在厂内长时间堆放。 ⑨本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无害化处理间采用严格的防渗、防漏方案。化尸过程产生恶臭气体,通过自带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 4.非正常情况,产生的病死猪将采用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将会产生焚烧烟气,本环评建议增设1套水膜除尘装置+15m高排气筒。其除尘效率为80%,处理风量为5000m3/h。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需采用有组织排水,屋面雨水经汇集后排入室外雨水沟,和场地雨水一道排入项目区雨水沟,最后就近排入项目区外的排水沟渠。 2.污水处理工艺设计采用“隔油调节+混凝沉淀+A/O+沉淀+消毒”工艺,污水处理站的设计规模为35m3/d。保证外排废水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一级标准要求。 3.本环评建议将化粪池(容积为108m3)兼顾事故应急池的作用,在废水处理站设备出现故障时,废水暂存于化粪池,可以暂存3天的废水量,确保废水不外排。若废水处理站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检修,在污水处理站检修过程中,企业应暂停生产,待污水处理站恢复正常运行后再投入生产。 4.配套设置1座容积为5.0m3的循环水池,使用水膜除尘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地下水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采取已经采取对生产车间地面进行硬化,为保护该区地下水,但是本环评要求项目必须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项目污水处理站地面及池体均需做防渗处理,防渗后渗透系数应小于10-7cm/s。防渗须由有资质单位设计并建设,建议防渗方式为硬化层下铺设“两布一膜”; 2.项目区污水收集管道尽量采取架空设置,并经常检查,发现渗漏及时补救; 3.加强污水处理站管理,外排废水需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一级标准排放限值; 4.病胴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粪便等要立即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处置; 5.应定期对项目附近的水井进行水质监测,若发现监测异常应及时向主管生态环境部门汇报,并及时查清污染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及水泵、水膜除尘器风机等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以避免设备不正常工作而产生较大的噪声污染; 2.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对高噪声设备的运行,应避免在人群休息时进行,与敏感点工作时间错开进行,以减少噪声的影响,若发生扰民将停止高噪声、振动设备运行。 3.加强场区内车辆管理、低速行驶及较少鸣笛等措施减少对项目区周围及沿途环境的影响。 4.为了减少生猪嚎叫声对操作工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尽可能的白天进行生猪的进出运输工作,避免夜间下猪,同时应减少外界噪声等对生猪的干扰,避免因惊吓而产生不安,使生猪只保持安定平和的气氛,以缓解生猪的不安情绪;同时与周边居民搞好关系,一旦出现扰民情况,要求尽快协商解决。 5.屠宰车间采用密闭隔声,同时采用较为先进的工艺减少屠宰过程猪的嚎叫声。 (五)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1.项目生猪待宰间猪粪采用干清粪工艺,产生的猪粪经人工清扫后,统一由附近种植户清运至种植基地堆肥使用,保证日产日清,不得在厂区长期堆放。 2.一旦发现病猪立即进行急宰处理,急宰后病猪尸体送至项目无害化处理车间进行焚烧处理。焚烧的炉渣(灰渣)交附近种植户运走作肥料。 3.本项目不对猪鬃毛进行加工及回收、晾晒,将统一收集后随着生活垃圾一起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可避免二次污染。 4.不可食用内脏统一收集后作为饲料原料外售。 5.胃肠容物、循环水池沉淀渣由附近种植户定期清运,作为农家肥使用。 6.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7.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8.废油脂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 9.项目不设废弃物暂存间,仅在车间设置临时储存桶,分类盛装具回收利用价值固体废物,避免相互污染。储存桶内固体废物由回收方负责清理和运输,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储存桶需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并要求回收方配备专业的粪便清运车运输粪便等有机肥料,杜绝运输途中的撒漏及其污染扰民事故的发生。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的临时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相应规定。 10.病死动物处置应完全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环保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凼[2014]789号)、2017年7月发布《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中的规定进行。如出现疫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450号)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划定并封锁疫点、疫区,采取相应的动物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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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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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陇川县户撒能富屠宰厂关于同意公开环评文件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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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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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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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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