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我局于2020年4月7日受理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2020年5月24日(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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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陇川县景罕森态木炭加工厂项目
建设地点
陇川县景罕镇景罕村委会允喊一组
建设单位
陇川县景罕森态木炭加工厂
环评文件类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普洱恒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陇川县景罕森态木炭加工厂,新建项目,位于陇川县景罕镇景罕村委会允喊一组毛家寨公路旁,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97°53′22.78572″、北纬24°14′28.02123″。项目总占地面积6666.67m2,总建筑面积5600m2,建设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四部分。其中主体工程有燃料生产车间1400m2、木炭生产车间1000m2;辅助工程有原料库2500m2、产品库400m2;公用工程有宿舍7×20m2、办公室100m2、食堂50m2、卫生间10m2、供水和排水;环保工程有污水处理站1m3/d、隔油池0.1m3、沉淀池10m3、油烟净化器1套、水膜除尘器1套、布袋除尘器8套、炉渣堆棚20m2、封闭式垃圾桶3个、10m3玻璃钢储罐1个、2m3事故池1个。项目使用的原料为甘蔗叶等秸秆和林业三剩物等,其中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生产需要原料1.6万t/a,机制炭生产需要原料0.8万t/a,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与机制炭为两条独立的生产线,年产1000t机制炭(炭棒),8000t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颗粒),附属产物为木焦油30t/a,木醋液100t/a。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5.8万元。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
处理后
产生浓度
(mg/m3)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量
(t/a)
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
物料运输及电钻钻孔等
扬尘
--
少量
--
少量
运输车辆
NOX、SO2、THC
--
少量
--
少量
焊接过程
TSP
--
12.5kg
--
12.5kg
营运期
烘干窑、制棒机、炭化窑废气
烟尘
5737.98
349.20
28.69
1.74
二氧化硫
128.95
7.84
128.95
7.84
氮氧化物
155.67
9.43
155.67
9.43
烘干机、制粒机
粉尘
--
0.032
--
0.032
破碎机
粉尘
--
12
--
0.12
粉碎机
粉尘
--
8.0
--
0.08
食堂炊事
油烟
1.5
3.6kg/a
0.6
1.44kg/a
污水处理站
异味
--
少量
--
少量
木醋液、木焦油堆存
异味
--
少量
--
少量
木煤气逸散
挥发性有机物
--
少量
--
少量
水污染物
施工期
清洗污水
SS
--
0.32m3/d
--
0
地表径流
SS
--
13.95m3/次
--
0
营运期
二级水膜除尘器
废水
--
20.28m3/d
--
0
冷凝器冷却
循环水
--
15m3/d
--
0
生活污水
废水
--
288
--
0
COD
400
0.12
100
0.028
BOD5
300
0.09
20
0.006
SS
300
0.09
70
0.020
动植物油
25
0.0072
10
0.0028
NH3-N
35
0.011
15
0.0043
磷酸盐
5
0.002
0.5
0.0001
噪声
施工期
施工设备
设备、机械噪声
75-95dB(A)
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营运期
滚筒烘干机、负压气流干燥机、制棒机、风机、破碎机、制粒机、粉碎机、螺旋输送机、烘干机、绞龙、炭化窑
机械噪声
70-90dB(A)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
施工期
施工过程
土石方
220m3
项目区回填
建筑垃圾
2.95t
可回收的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剩余用于项目区回填
施工人员
生活垃圾
5kg/d
相关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旱厕粪便
2.5kg/d
委托周边居民清掏作为农家肥
营运期
烘干炉、炭化窑炉渣
炉渣、除尘灰
517.48t/a
出售给绿化公司作为肥料
布袋除尘器
收尘
22.9t/a
回收后作为原料使用
工作人员
生活垃圾
6.0t/a
相关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污水处理站
污泥
0.9t/a
委托专人清掏作为农家肥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污染治理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
气
污
染
物
施工期
施工扬尘
TSP
洒水降尘,车辆加盖棚布
不降低环境功能
运输车辆
NOx、SO2、THC
限速行驶、平缓启动
不降低环境功能
焊接过程
TSP
区域自然扩散沉降
不降低环境功能
营运期
烘干窑、炭化窑、烘干机废气
烟尘、NOx、SO2
二级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5%)15m排气筒排放
SO2及烟气黑度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颗粒物及NOx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原料仓库
粉尘
半密闭设置,原料加盖草帘或篷布
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输
粉尘
运输路线洒水降尘,投放过程轻取轻放
粉碎、粉碎、烘干、制粒
粉尘
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99%)
食堂炊事
油烟
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不低于60%)
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
污水处理站
异味
地埋式设置、合理布局
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
木醋液、木焦油堆存
异味
玻璃钢储罐密闭设置,及时出售
木煤气逸散
挥发性有机物
大部分燃烧,少量逸散,自然扩散,无组织排放
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水
污
染
物
施工期
施工人员洗手
SS
通过收集桶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自然蒸发,对环境影响小
地表径流
SS
地表径流沉淀池收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
营运期
二级水膜除尘器
废水
经除尘器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不外排
冷凝器冷却
循环水
循环使用
生活污水
COD、BOD、NH3-N、SS、动植物油、总磷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混合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标准
噪声
施工期
施工过程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设置临时隔声、减振等措施
达(GB122523-2011)《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营运期
滚筒烘干机、制棒机、粉碎机、破碎机、二级水膜除尘器风机等生产设备
合理布置、隔声、减振等措施
厂界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固
体
废
污物
施工期
施工过程
土石方
项目区回填
建筑垃圾
可回收的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剩余用于项目区回填
施工人员
生活垃圾
相关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旱厕粪便
委托周边居民清掏作为农家肥
营运期
烘干窑、炭化窑、炉渣
炉渣、除尘灰
出售给绿化公司或作为周边农田农肥
处置率100%
布袋除尘器
收尘
回收后作为原料使用
工作人员
生活垃圾
收集后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污水处理站
污泥
委托专人清掏作为农家肥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关于陇川县景罕森态木炭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的承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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