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德办发〔2018〕38号)要求,确保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整改方案。为帮助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反馈的问题,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全面排查,做到举一反三、点面结合,既梳理省上考核发现反馈的问题,也查摆自己发现的问题;既查找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也查找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坚持从严从实。注重从实际出发,分类逐项解决,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作风建设贯穿集中整改的各环节、全过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三)坚持立行立改。认真总结自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暂时不能解决的也要定出时间表,限期整改。
(四)坚持统筹推进。以上率下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整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到位。
二、任务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和农场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认真对照存在问题,进一步制定完善整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对实地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确保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要强化协作意识,积极对接,主动作为,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农场要对照整改时限,加强督促,确保2020年10月底以前大部分整改工作见成效,2020年11月底以前能解决的问题基本完成。
[附件: 陇政办便签180号_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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