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德宏州环境保护局、水利局:
根据《德宏州环境保护局 德宏州水利局关于印发德宏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环发〔2018〕52号)文件要求,陇川县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结合陇川实际,制定并印发了《陇川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陇政办发(2018)50号),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陇川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位于陇川县景罕镇曼面村委会弄怀坝水库,距县城章凤约42公里,是以城市供水为主同时兼顾农田灌溉的小(一)型水库。于2011年1月26日开工建设,2013年 5月31日完工,总库容526.13万m3,两岸植被良好,水质清澈,是县城章凤及拉影口岸的唯一最佳饮用水水源。目前,保障着约4.5万人的饮用水(其中:城镇人口3万人,城镇周边农村人口1万人),同时为下游5900亩农田灌溉提供保障。
二、主要做法
陇川县历来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依法划定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在保护区边界均设置了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认真落实好水源地风险管控、日常巡查和监测等工作,保证了县城供水安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认真履行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水源地设立了水库管理所,聘请了名库区保洁员。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情况的汇报,县长、分管副县长率相关职能部门到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徒步巡查调研。
(二)提前科学谋划。我县立足于解近忧、谋长远,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选址放在陇川发展大局中充分考量,确保真正满足陇川发展需要和城市用水需求。经过反复调研、实地踏勘、多方论证基础上,最终确定将远离集镇、无任何工矿企业、植被良好、供水充沛的弄怀坝。
(三)全面摸底排查。我县组织县环保局牵头、县水利局和辖区乡镇联合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核实水源地基本信息,查清水源保护区划定、边界设立以及违法建设项目等环境违法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省、州时限要求将排查情况、问题清单及水源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报送州环境保护局。
(四)部门联合整治。我县高度重视专项排查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分类分层推进,逐一细化分解,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辖区乡镇牵头组织环保、水利、农业、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对立即能解决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立刻加以解决,确保立竿见影。对需要有一个过程才能解决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下决心、动真格、从严从快推进整改落实。目前整治进展情况:一级保护区养殖户2户已清理拆除,完成整治任务的100%;二级保护区内有从事养殖村民4户,已清理3户,1户正在整治中,完成整改任务的75%。
通过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专项排查整治,我县的生态环境和水源污染防治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下一步,我县将以这次专项督查为契机,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围绕“让人民群众喝上安全干净的水”目标,坚持防治与保护并重,充分发挥河(库)长制的作用,加大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护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喝上安全干净的水。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1日
[附件: (6.20报州局小胡)水源地专项行动附表2(2018.6.7)]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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