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规;拟订并监督实施陇川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全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改革,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发展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参与编制陇川县可持续发展纲要,组织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域。
二是统一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处置全县行政区域产生的生态破坏事件,调解各类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全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三是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参与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制定全县自然保护管理办法和制度。
四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全县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陇川环境公报,定期公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
五制 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审批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指导环境综合治理;负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乡镇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全县开展生态示范工作;监督管理生物技术工程实施。
六是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环保技术示范;参与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七是负责全县环境统计、宣传、环保信息工作;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督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吸引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八是管理全县环境保护产业、技术、信息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并对环境保护进行依法监察。
九是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继续加大对麻栗坝水库、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工业园区、尾矿库、采沙场等重点区域环境监管和日常巡查,保障全县环境安全。
2、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围绕州政府下达我县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加强减排监测、监察、统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工程、结构、管理”三大减排措施,确保重点项目如期完成;协调住建等相关部门,重点强化对污水处理厂等减排企业的监督管理。
3、大力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对我县辖区范围内存在的环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违反“三同时”、久批未验等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和整顿,规范项目建设。
4、积极推进生态乡镇创建工作。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州环保局的业务指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指导景罕镇、户撒乡完成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工作,同时指导勐约乡、清平乡、王子树乡、护国乡等4乡在2017年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2018年完成国家级生态镇创建及申报工作。”
5、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已申报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基础上,加大力度,继续组织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带动引领作用。
6、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明确部门职责,统筹各方技术与资金力量,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和污染防治。根据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力争颁布实施《陇川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弄怀坝)规划》;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力争在2017年底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实现防护隔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
7、积极开展陇川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抓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各方,抽调精干力量认真开展2016年陇川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确保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向我县分配生态转移支付资金最大化,并为我县年度经济考核添砖加瓦。
8、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做好陇川县通用机场、麻栗坝罐区环评等县级重点项目环评手续的咨询、协调与上报进度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尽快建立管理规范、结构合理、公开透明、约束有力和讲求效益的预算管理机制。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原则。财政预算内拨款、预算外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各项收入均应作为部门预算收入;在安排支出时,要综合考虑财政预算内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各项收入等情况,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原则。要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合理改变资金投向,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部门收支预算的编制,既要考虑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3、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原则。预算编制要优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正常发放,在此基础上,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编制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项目支出。4、细化预算编制原则。对人员经费要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和离退休实有人数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核定到人;对日常公用经费执行统一的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三、部门基本情况
陇川县环境保护局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陇川县环境保护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陇川县环境保护局财务总收入28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4.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陇川县环境保护局财政拨款收入284.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4.3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4.36万元(本级财力284.36万元,专项收入0 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43万元,占总支出的68.02%,项目支出90.93万元,占总支出的31.9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环保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43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8%。(人与上年对比增5.4个百分点,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增加;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4.77万元.为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环保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93万元,比上年增加26%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增加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委托业务费18.93万元
五、其他事项说明无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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