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规;拟订并监督实施陇川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全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改革,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发展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参与编制陇川县可持续发展纲要,组织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域。
二是统一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处置全县行政区域产生的生态破坏事件,调解各类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全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三是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参与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制定全县自然保护管理办法和制度。
四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全县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陇川环境公报,定期公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
五是制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审批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指导环境综合治理;负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乡镇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全县开展生态示范工作;监督管理生物技术工程实施。
六是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环保技术示范;参与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七是负责全县环境统计、宣传、环保信息工作;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督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吸引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八是管理全县环境保护产业、技术、信息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并对环境保护进行依法监察。
九是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6 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18 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 18人,退休人员0 人;在编实有车辆3 辆。
三、2016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 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2.7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同比下降43.90%。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2.76 万元,同比下降43.90%,其中:基本支出 100.63万元,项目支出 72.13万元。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 88.57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06万元
其中:办公费10.29 万元,业务费 万元,福利费万元、工会费1.77万元、退休公用经费 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 6700元,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0 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
1、商品服务支出72.13万元,72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乡镇创建、环境执法监察、宣传教育、大气污染防治、环保宣传教育规范化建设等项目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征管经费;
2、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3、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
4、其他支出0万元。
四、其他事项说明无。
陇川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14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联系电话:0692-7178067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邮箱:1515001052@qq.com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三象北路22号 邮编:67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