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浏览量:2684    作者: 日期:2025/3/12


一、 招聘岗位和人数

科研助理1名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报名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三、岗位职责

对《建设陇川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县》项目进行管理。1、协助科研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实施和管理督促;2、负责与各课题负责人、项目组成人员之间的协调与沟通;3、参与会议、培训的组织和准备工作,包括邀请嘉宾、安排日程等4、协助处理科研项目相关的行政事务,如申请经费、报销、文件资料整理等5、其他临时交办的事项。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年龄:须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4、学历:专科及以上;

5、专业:不限(农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优先);

6、具有完成岗位职责相关的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17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陇川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三楼科技股(陇川县勐宛南路20号)。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731126267@qq.com)进行,具体报名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报名人员需填报《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政审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招聘诚信承诺书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自身特长材料等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承诺书、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

资格审查:陇川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报名者应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即使录用后也将予以辞退。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资格审查权重+面试权重分值确定进入体检人员1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差额可在资格审查权重+面试权重分值人员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及聘用:经面试和体检合格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在陇川县工业商务科技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培训后上岗。

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薪酬2500元。

六、待遇及管理

拟聘用人员与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订一年。工资待遇4000元/月(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七、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按聘用合同规定办理。

(二)《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1)、《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政审表》(附件2)、《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可在陇川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网站下载或直接到陇川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勐宛南路20号)三楼科技股领取。

联系人及电话:杨明凤15987892461

 [附件: 附件1: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

 [附件: 附件2: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政审表]

 [附件: 附件3.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招聘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