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陇政办发〔2020〕41号)、《陇川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陇政办发〔2020〕42号)文件要求,项目资金拨付由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根据合同和项目进展情况,按程序审批拨付。依据陇川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合同书“第九条资金管理及拨付1、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预拨付该项目资金总额的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即人民币叁佰柒拾玖万伍仟叁佰元整(3795300.00元)”规定,拟对项目运营服务商一扇门控股有限公司拨付第一笔资金叁佰柒拾玖万伍仟叁佰元整(3795300.00元),实际拨付资金壹佰万元整(¥1000000.00)。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2019年11月1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署实名反映情况。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陇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0692-7172649
县财政局:0692-7173146
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0692-3024209
县审计局:0692-7171455
特此公示!
陇川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2020年11月10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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