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925    作者: 日期:2017/7/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7月份我县已进入主汛期,受西南气流及切变线影响,极易发生雷暴、大风、短时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易造成洪涝、泥石流、滑坡、城市内涝等灾害。为切实做好全县防汛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县各级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当前防汛减灾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要切实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及时对防汛减灾各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要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程和非工程防范措施的各项准备,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顺利推进。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全县各级各单位要立即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水库、水电站、江河堤防、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旅游风景区、城镇防洪排涝工程设施、各类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工矿企业、学校等重点工程、区域、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隐患要纳入信息库全面掌控,及时进行整改,采取跟踪督办、销号、通报等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彻底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并采取落实监测责任、制定应急预案、设立警戒标志、安排专人盯守等措施加强防控,最大限度消除度汛安全隐患。

三、加强监测,及时预警

气象、水利、国土、住建等部门要密切监视汛期天气变化,加大监测力度,加密监测频次,建立定期不定期汛情会商机制,准确预测预报雨情、水情,科学研判强降雨可能引发的洪涝和地质灾害。要加强对局地、短时强降雨的监测预报,增强预报时效性,提高预报精准度,指导有关单位提前做好灾害应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基层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现有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将气象、水文部门监测预报信息,迅速逐级传达到镇、村、组防灾责任人以及各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的具体监测人员,传达到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确保监测预警信息发送渠道畅通,防范及时。

四、以人为本,确保安全

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坚决防止人员伤亡作为第一要务,认真落实预案、预警和群众避险防范措施,一旦有洪涝和地质灾害征兆,要在第一时间转移洪涝和地质灾害威胁区的群众,落实转移避险措施,并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灾情发生后,各受灾地区要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加强救灾和生活物资供应,妥善安置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医疗。同时要及时抢通保通洪灾损毁的道路、电力、供水、供气、通信和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生产自救提供保障。

五、强化值守,严肃纪律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有防汛任务的工程建设单位、工矿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汛期应急值守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和值班纪律,切实加强领导带班、专业人员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险情和洪涝灾情信息。坚决杜绝因汛情、灾情报送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导致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陷于被动局面的情况发生。对领导没有及时上岗到位,重大汛情灾情没有及时上传下达,重大险情没有及时处置,未及时组织群众转移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和重大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