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县工业和商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作风建设、责任追究的要求,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州委七届二次全会、县委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县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肃执纪问题,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
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着力加强工业和商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为开创我县工业和商务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工业和商务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教育防范,完善制度机制,形成有效制约,着力完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着力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保障工业和商务工作的发展,保持党员干部职工队伍的纯洁性。
三、工作内容
(一)主体责任
1.强化学习教育。一是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加强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全会和党纪政纪规定的学习,开展正反典型案例教育,以此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转变作风,增强廉洁勤政的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抓好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干部职工岗位廉政教育,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四是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为重点,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建设具有单位特色的廉政文化,筑起精神上的屏障,营造“修身养德、践廉勤政”的浓厚氛围。
2、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制度》《主要领导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制度》《班子议事规则》《党委会票决程序》等制度,对决策权、用人权、处事权进行规范,确保决策民主、公开、透明。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化党务、政务公开,权责清单内容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干部任用、“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都要利用单位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等平台做好公开工作。
3、廉政风险防控。按照《云南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要求,做好以岗确权,系统梳理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结合单位内设机构和个人岗位的调整情况,查找廉政风险,科学评定等级,制定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按照依法确定的职权,对照《廉政风险防控相关词语注释》认真填写《职权目录一览表》《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汇总表》《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4、政务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主要内容、决策程序、组织实施等做出更加清晰明确的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县纪委第三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加强对工业和商务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在全面制定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同时,加强车辆管理,公开财务管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加大“三公”经费减支力度,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陇川经济。
5、纠风执法。加强“四风”整治和信访举报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不放松,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办事程序,严格依法开展行政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出“吃、拿、卡、要”行为,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
(二)监督责任
1.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工作制度。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党组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县纪工委协调指导、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岗位职责,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2.一岗双责。党组书记与各党组成员、股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内容、奖惩办法,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研究部署落实,做到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民主决策,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强化督促指导和监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抓好分管口的各项工作,保持分管口的工作责任明确,抓管到位;责任股室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折不扣执行各项规定,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保持清正廉洁。
(三)作风建设及党内监督
1.作风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改进文风会风,切实控制会议、文件数量。坚持勤俭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肃认真开展“三公”经费审计和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情况自查工作。认真治理慵懒散软问题,切实解决推动工作消极乏力的问题。对作风漂浮、工作不负责任的干部,及时提醒、教育和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条意见”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正、纪律严、业务精的工业和商务工作队伍。
2.党内监督。大力深化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事项和时限,保证内容真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坚决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班子会议,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并不断增强党的活力。严格按照要求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落实“三谈两述”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对群众函询、询问和质询的问题认真整改,改进工作作风。
(四)责任追究
对照《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要求,切实纠正机关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管理、小金库、吃空饷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群众评议,组织考核,谈话提醒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切实减少公务开支浪费、降低运行成本做出努力。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制定方案。由党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上级关于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行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围绕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广泛宣传发动,切实解决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认识不清、观念陈旧;疑虑重重,信心不足;看困难多、想办法少等问题。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要求、主要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强化弱项,整体推进,提高实效。
陇川县工业和商务局
2017年4月25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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