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商务局、财政局:
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德政发〔2014〕139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7号)的要求,为确保2017年度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取得实效,完成目标任务,现就做好2017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具体见《德宏州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除此之外冷链物流建设和新型农村购物中心项目也纳入支持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具体见《德宏州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其中:
(一)因我州各县市的商业网点规划尚未全部正式批准,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所在地商业网点规划,由当地县市商务部门出具函确认。
(二)土地权属清楚。要求市场用地须取得土地使用证或20年以上租赁合同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划拨的集体土地,或国土部门出具的有效凭证。
三、申报材料
具体见《德宏州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商务、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指导工作,要求实事求是的填报项目申报材料,并对本县市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规范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
(二)各县市务必于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州商务局内贸科 李帆 0692-2105887
州财政局产业发展科 杨艳书 2116331
附件:1、德宏州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2、承诺书
德宏州商务局 德宏州财政局
2017年4月25日
[附件: _德商发〔2017〕67号_德宏州商务局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_附件1]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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