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浏览量:492    作者: 日期:2025/12/15

编号:2025第66号

何勒约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陇川县清平乡新山村委会新何小组陇林证字(2009)第533124060709013号《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刀木介

2025年12月15日

文章来源:陇川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