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浏览量:395    作者: 日期:2025/12/10

编号:2025第65号

彭观武、杨恩娣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陇川县章凤三象南路以西弄门小区云(2019)陇川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57号《不动产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观武、杨恩娣

2025年12月8日

文章来源:陇川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