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浏览量:668    作者: 日期:2025/9/22

编号:2025第53号       

普老六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川县护国乡护国村委会宝石场村民小组陇林证字(2009第533124080107017号《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普老六

2025年9月22日

文章来源:陇川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