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浏览量:731    作者: 日期:2025/4/28

  编号:2025第27号

陇川县户撒乡保平委员会拉起村民小组因保管不善,将陇林证字(2009)第533124050903001号《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陇川县户撒乡保平委员会拉起村民小组

2025年4月28日

文章来源:陇川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