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一)基本事实。三某,男,53岁,陇川县章凤镇上章凤小组村民。2020年12月根据卫片图斑线索,陇川县自然资源局法规执法股在开展卫片调查工作中发现,三某在陇川县章凤镇上章凤小组违规在耕地建房,2020年12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自然资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陇自然资停〔2020〕132号),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21年9月7日下发《接受调查通知书》(陇自然资调〔2021〕018号),并于2021年9月10日通过对三某依法进行询问,完成调查询问笔录。经核实,此建房于2020年8月三某在未取得任何用地手续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陇川县章凤镇上章凤小组土地1.3282亩(885.5平方米)建盖商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占用耕地建房,三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一)案件处置情况。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2004年修订版)之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2004年修订版)之规定,对三某作出处罚:1.三某在章凤镇章凤村上章凤小组建盖房屋非法占用的1.3282亩(885.5平方米),共处罚合计:23805(贰万叁仟捌佰零伍元整)。2.限当事人三某在收到行政处罚通知书15日内自行拆除位于章凤镇章凤村上章凤小组1.3282亩(885.5平方米)未批先建、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所有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二)处罚执行情况。1.三某已按处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23805(贰万叁仟捌佰零伍元整)。2.陇川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14日向陇川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我局向三某下发的处罚决定书第二项内容,陇川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2日受理,2022年5月陇川县人民法院组织拆除。2022年7月13日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向陇川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我局向三某下发的处罚决定书第一项内容,正在执行中。
二、问题剖析
我县耕地资源丰富和良好的耕地基础在给我县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良好的生态效益。近年来,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村民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破坏耕地资源,给我县粮食安全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其问题原因剖析如下:
(一)受利益驱使农户占耕建房问题时有发生。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意识不断增强,一些农民由于对市场经济理解上的偏差,把改革开放片面认为自由搞活,许多村民除了奉行“靠山吃山”外,别无致富他途,于是占用耕地建房现象层出不穷,这就出现有的农民为了建房出租产生经济效益,擅自占用耕地,造成耕地破坏。
(二)村庄建设规划滞后,执行缺乏力度。村庄建设规划是对农民建房起着最直接的控制作用。而我县尚有部分地区,尤其是边远山区乡镇的部分农村,至今尚未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有的过于简单或规划不切实际,缺乏应有的指导意义。
(三)双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普法宣传形式的单一,特别是对外来人员普法、农民普法、群众普法形式的单一,阻碍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二是普法工作效果有待提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社会矛盾叠加交织,普法教育工作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因而出现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工作盲点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三是农村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大,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留守农村的大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度大,实施效果不明显。
三、治理情况
(一)加强自然资源职能部门执法监督力度。2021年至今我局查处非法占地25宗,涉及金额2531472.55元。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防范,对新增占耕行为从重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杜绝以罚代刑,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从严惩治占耕建房违法行为,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大大减少了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提高管护意识。各乡、村基层组织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要针对管理上、制度上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健全各种制度。要加强耕地保护力量,提高土地专管员的整体素质。
(三)加强耕地保护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制止新增宅基地、营利性生产建房中破坏耕地现象的发生。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干及村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合理合规、建房意识。2021年至今我局共到乡镇开展宣传、培训20余场,出动宣传100余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3.9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四)执法查处情况。2021年至今我局共计巡查400余次,下发土地违法停工通知书300余份,矿产违法停工通知书80余份,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70余份,接受调查通知书200余份,将大部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了案发率。
四、典型意义
当下人民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有关政策措施的知晓率不高或是存在侥幸心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频发,对耕地和生态环境、粮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耕地保护迫在眉睫。通过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执法力度和执行力度坚决打击破坏耕地行为,加强法治宣传,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和依法建房的法律意识,有效遏制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保护耕地、保护粮食安全。
五、改进方向
(一)实行严管重罚。加强对全县耕地资源的监管保护,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资源违法活动。对破坏耕地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从严从重处罚,杜绝找关系说情现象。同时,严格执行宅基地审批制度,控制资源消耗,进一步打击占用、破坏耕地及在基本农田上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全县耕地资源的巡护管理。各村土地专管员要切实履行责任,做好巡查检查工作,对各自责任范围内出现的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与上报。
(二)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宅基地审批制度,减少土地资源浪费,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和用地计划管理,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农用地转用的控制和引导。
(三)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力度。切实履行好“保障发展、保护资源”职责,提高执法效能,实现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从源头上控制好我县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确保我县用地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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