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浏览量:1714    作者: 日期:2023/3/23

2022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精神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和总体部署,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关于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调查方案和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梳理了2022年开展法治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执法立案查处情况

一年来,为了认真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制定和建立依法行政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土地执法监察方针,制定了巡查制度,坚持重点区域重点巡查,一般区域经常巡查制度。截至11月,共计巡查下发土地违法停工通知书170余份,矿产违法停工通知书50余份,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60余份,接受调查通知书70余份,将大部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了案发率。

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30件,其中土地案5件,收缴罚款827327.16元,规划案16件,收缴罚款536122.4元,涉及矿产资源打非治违案件9件,收缴违法所得和行政处罚114135元。发现2022年仍顶风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1起,总面积1.3282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1.01亩,占用一般耕地0.22亩,建设用地0.096亩,现已依法拆除。

(二)严格行政执法行为,全力提升执法质量。

为更好地发挥自然资源对陇川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和保障作用,县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治县进程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找准自然资源法治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1、积极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做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相关工作安排,一是全面清理规范涉企中介服务事项,大力精简事项,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二是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梳理规范指南》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按要求做到一个事项只能以一个办事标准对外公示,并做到随时更新维护。三是对县自然资源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查,对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内容,及时予以调整完善。

2、规范行政执行工作情况。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针对执法对象采取卫星遥感技术与日常巡查检查相结合、检查与下发图斑相结合,随机选执法对象,逐步实现被检查的监管对象和行政检查人员随机产生,检查结果及时对外公开,有效解决检查任性、选择执法、人情监管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三)加强执法监督情况

1、开展占耕建房及查处违建工作情况,今年6月,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及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抽调各股室精干人员作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导下与全县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摸排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计拆除违建29宗,陇川县2017年、2018年度卫片执法复垦整改问题清单图斑29个,监测面积223.35亩,其中占耕地面积188.19亩,占基本农田面积136亩,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2、查处矿产资源违法及整治行业乱象情况

一是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情况。截至本月,共查处涉及矿产资源案件9起,没收违法所得和行政处罚共计114135元,其中非法采砂案件7宗,涉及金额67531.2元;非法采石案件2宗,涉及金额39803.8元;非法取土案件1宗,涉及金额6800元。二是根据2021年自然资源部下发卫片情况,我局积极上报上级部门,共整治乱占耕地堆沙、堆石、加工厂、搅拌站共计19宗,恢复耕地复垦复绿60余亩。三是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涉矿案件1起。

(四)始终注重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宣传。

2022年,我局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工作,营造气氛。一是开展查处违建专项行动,对一批违法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进行强制整改或拆除,让有必拆的法治思维在群众心中根植,有效打击和震慑了违建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违建行为蔓延。二是充分利用安全宣传日、3.19矿产资源宣传日、4.22世界地球日、民法典宣传日、6.25土地宣传日,以及乡镇赶集日,抽调各部门50余人次开展宣传培训6场,摆摊设点宣传4场次,深入矿区宣传3场次,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66余人次,并在4.22世界地球日宣传期间拍摄保护耕地和禁止占耕建房小视频做宣传。三是今年10月,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与县农业农村部门一同到章凤、陇把等乡镇开展土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及相关产业用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查处工作,深入田间地头对违反非农化非粮化的情况进行制止和动员,对确实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开展调查工作并做出限期整改要求,使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和保障粮食生产的重要意义。

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2年来,县自然资源局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认真履行职责,统筹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为全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大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工作涉法面较宽,法律法规较多,面对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适应工作新常态,服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对干部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建设。

(二)行政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起着关键作用,把握法治新规律,带头学法、带头守法,把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体现到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实践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依法行政中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群众法律知识普仍需长期坚持。自然资源涉法多面广,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受机构编制和经费等客观因素的限制,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普及仍然需要长期的坚持,短期内很难取得显著实效。

(四)执法监察工作形势仍然严峻。受利益驱使,非法占用和非法买卖现象突出,执法监察工作仍处于发现难、制止难、查处难的三难境地,行政执法监察力度和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创新

(五)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强力推进。围绕打造阳光政府、阳光政务,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需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肃纪律,强化作风建设,完善监督体系建设。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用心履职尽责,强力推动法治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将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部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为每年法治建设中的指标。

(二)建立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发挥第一责任人核心作用。

根据《纲要》要求,严格落实法治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定期进行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组织学习上级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相关法治文件精神。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观念。

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加强“七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逐步形成普法依法治理大格局;紧扣普法重点内容,系统学习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全方位多层次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确保自然资源领域发展稳定大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在职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履行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坚持科学民主合法行政决策,推进自然资源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制度化,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依法严格保护自然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自然资源,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深化改革、维护权益中不断提升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微信、网络等各种媒介载体,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

(四)加强依法行政意识,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用好法律武器,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事当前先找法,不论谋发展还是促稳定,法治都应成为一种前置性要求党员干部应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每次涉及重大决策问题,都必须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程序落实,并请法律顾问把把法治关,让法治思维成为思考习惯。每位党员干部都应自觉秉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有效提升治理水平,防控决策风险。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1111

 

文章来源:陇川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