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陇川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浏览量:12094    作者: 日期:2021/9/10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局将举行《陇川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会时间:2021年9月22日15时。


三、听证会地点:陇川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1、听证主持人:


尹大炯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2、听证决策人员:


尹绍斌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世能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3、听证监察人:


蔡继洁  陇川县司法局工作人员


甘如玉  陇川县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


4、听证书记员:


于祖跃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许有芬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5、听证代表:


石树保  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谭晓玲  县政协委员、县政协四级主任科员


高  琪  云南宝励律师事务所律师


童云宏  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


瞿庆珍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加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股股长


冯绍卫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段桂林  县林业和草原局绿化产业办主任


杨恩增  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常加维  章凤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龙  干  章凤镇芒弄村民委员会副书记


杨金东  群众代表


张宏顺  章凤镇章凤村民委员会副书记


小  补  章凤镇户弄村民委员会副书记


杨  星  景罕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思老七  群众代表


王  磊  群众代表


线小金  城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孙小招  群众代表


熊  丽  群众代表


李  晋  陇把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麻伞  群众代表


金麻相  群众代表


6、听证旁听人:


杨世运  陇川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韩玉良  县自然资源局法规股股长


韩永坤  县自然资源局高级工


7、技术单位陈述人:


邱光锐  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五、其他事项


1、听证会相关材料将于听证会3个工作日前发送到各位听证参会人手中。


2、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听证材料,按时参会(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遵守听证会的纪律。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有芬,15887540981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9日



文章来源:陇川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