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局将举行《陇川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会时间:2021年9月22日15时。
三、听证会地点:陇川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1、听证主持人:
尹大炯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2、听证决策人员:
尹绍斌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世能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3、听证监察人:
蔡继洁 陇川县司法局工作人员
甘如玉 陇川县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
4、听证书记员:
于祖跃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许有芬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5、听证代表:
石树保 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谭晓玲 县政协委员、县政协四级主任科员
高 琪 云南宝励律师事务所律师
童云宏 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
瞿庆珍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加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股股长
冯绍卫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段桂林 县林业和草原局绿化产业办主任
杨恩增 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常加维 章凤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龙 干 群众代表
杨金东 群众代表
张宏顺 群众代表
小 补 群众代表
杨 星 景罕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思老七 群众代表
王 磊 群众代表
线小金 城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孙小招 群众代表
熊 丽 群众代表
李 晋 陇把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麻伞 群众代表
金麻相 群众代表
6、听证旁听人:
杨世运 陇川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韩玉良 县自然资源局法规股股长
韩永坤 县自然资源局高级工
7、技术单位陈述人:
邱光锐 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五、其他事项
1、听证会相关材料将于听证会3个工作日前发送到各位听证参会人手中。
2、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听证材料,按时参会(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遵守听证会的纪律。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有芬,15887540981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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