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相凹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户撒乡明社村平田改土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接到您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我局非常重视,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对您提的建议进行调查研究。经调查,您希望在明社村的5120亩土地上实施平田改土项目,该地块现状图上为水田,不符合我局项目实施立项标准,而我局实施的项目为提质改造项目(旱地改造为水田)。然而,据了解,该地块区域,农业农村局已开展过前期工作,待上级资金下达即可对该地块开展项目施工。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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