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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 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9﹞27号)精神,陇川县自然资源局是陇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查处辖区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统一领导和管理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机关有8个股室,包括:办公室、规划股、法规执法股、确权登记和测绘地理信息股、开发利用审批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内设机构3个,包括: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城乡规划中心。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所属单位10个,包括:章凤镇国土资源所、景罕镇国土资源所、陇把镇国土资源所、城子镇国土资源所、户撒乡国土资源所、王子树乡国土资源所、勐约乡国土资源所、清平乡国土资源所、护国乡国土资源所和陇川农场规划建设土地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查处。认真组织开展以严厉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非法开采、越界开采、私挖滥采矿产资源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最大限度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结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公路沿线、城乡接合部等违法用地多发、易发重点区域巡查,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2、聚焦耕地保护工作。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全县耕地总量总体平衡。同时,尽快完成6个增减挂钩项目、3个提质改造项目和1个占补平衡项目施工及验收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扎实开展2020年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前期工作;分步实施已上报的5个提质改造项目,及时完成提质改造项目和占补平衡在线报备等工作。
3、聚焦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启动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现“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初步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4、聚焦重大项目用地保障。认真做好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尽快组织陇川县2019年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件(保山香料烟项目、曼彦村安置地)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加大土地市场动态巡查力度,强化闲置土地清理处置。
5、聚焦全面优化营商服务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快速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资料移交等工作,切实保障群众资源权益。
6、聚焦地质灾害防治。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持续开展搬迁避让、工程治理、隐患排查、预警监测、险情研判、应急演练、资金保障等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斗争策略,深入开展线索排查,制定有效措施,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
8、聚焦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自觉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各环节各层级、全领域、全过程。深入学习把握治党管党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强化作风建设和执纪监督问责,坚持用铁的纪律把自然资源干部队伍打造成对党忠诚的卫士、干净干事的模范、敢于担当的先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 15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46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9.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015.26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619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94.41万元,上年结转减少5299.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的上年结余数金额较大,比如2018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陇川县城南片区土地收储项目资金10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194.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49.21万元,上年结转6745.2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9.21万元(本级财力1449.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443.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减少894.41万元,上年结转减少5549.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的上年结余数金额较大,比如2018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陇川县城南片区土地收储项目资金10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464.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19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07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减少617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减少644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1.1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在职职工较2018年增加较多,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7361.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54.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项目预算支出较多,比如陇川县户撒乡曼捧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预算支出1309.73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20年预算947.97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39万元、办公场地修缮103.15万元、第三次土地调查50万元,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运转经费60万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200万元、生他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经费10万元、土储专项债券编制购买服务29万元、非税收入安排不动产登记中心工本费10万元、不动产工作经费4.17万元、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经费235万元、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络服务费4.2万元、非税收入安排不动产登记中心工本费4.77万元、不动产登记中心软件费14万元、陇川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征地工作经费164万元、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20.68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2020年预算2292万元,主要用于武警云南省总队新整编组建部队建设项目补助经费229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106.7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71.19万元,工伤保险0.44万元,死亡抚恤金0.36万元、退休费34.08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65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2020年预算12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预算3751.89万元,主要用于许洪竹商业用地项目相关税费3.51万元、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陇川县章凤口岸商贸物流园区县城片区土地储备项目资金2526.31万元、2018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陇川县城南片区土地收储项目资金1115.18万元、陇川县2015-12号、2016-20号、2015-06号征地成本106.89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20年预算776.2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98.73万元、津贴补贴311.44万元、奖金17.16万元、绩效工资110.23万元、办公费15.58万元、水费0.96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7.2万元、工会经费12.05万元、2018年非税收入征管经费0.03万元、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万元、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9.41万元、耕地保护条款列入村规民约试点经费1.62万元、2018年耕地质量年度更新与监测评价工作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万元、2015年异地搬迁点(护国春木洼岳景、王子树芭蕉寨、勐约勐约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委托业务费24万元、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省级补助资金40.18万元、2017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业务费0.3万元、2017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9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50.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0.6万元。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0年预算149.02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配套115万元、2016年度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弄么项目)34.0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75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9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4万元,项目支出35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4万元,项目支出39万元)。
资本性支出21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8.1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与上年预算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5次(按5人/次),共计接待375人次(按80元/人.天)。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260人×1500元/人.年)项目
1、立项依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国土资〔2014〕28号)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3、项目基本概况:地质灾害监测员实行公选制、审批制、备案制、并分类动态管理,地质灾害监测员负责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排查工资,此项目对每名监测员补助1500元。
4、项目实施内容:监测补助经费由州(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共同筹措,其中,州级财政安排部分不得低于监测补助经费总额的2/3,县级财政安排部分不得低于监测补助经费总额的1/3,即每名监测员补助1500元。
5、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39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每名监测员补助1500元。
7、项目实施成效:此项目的实施,可以保证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促进边疆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稳定人心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二)、办公场地修缮项目
1、立项依据:根据《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纪要》,会议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新迁入办公场地修缮资金103.54万元纳入财政预算逐年解决。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3、项目基本概况: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陇川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4月迁入陇川县章凤镇勐宛南路15号进行办公,因办公大楼年久失修,环境较为脏乱,需进行进一步的修缮。
4、项目实施内容: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是对陇川县自然资源局新迁入办公场地的办公楼修缮与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食堂和车库的建设。具体包括车库、食堂与后院篮球场建设还有办公大楼外墙立面喷刷、天棚吊顶、门窗安装、照明、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5、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103.54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用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103.54万元完成办公楼修缮与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食堂和车库的建设。其中54.50万元用于办公楼修缮,22.86万元用于新建食堂,4.51万元用于新建车库,21.67万元用于室外附属工程。
7、项目实施成效: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消除办公楼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使用,进一步改善我局机关办公条件,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能,方便服务群众,推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发展,提升自然资源局外部形象。
(三)、第三次土地调查(据实兑付)项目
1、立项依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云政发〔2018〕16号)开展陇川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3、项目基本概况: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全面查清全县土地利用状况,细化和完善全县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土地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及国土资源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三调工作,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撑自然资源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4、项目实施内容:全面查清全县土地利用状况,细化和完善全县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
5、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50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土地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及国土资源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三调工作,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撑自然资源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7、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开展陇川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时掌握全县土地利用现状。为实施陇川县空间规划、产业发展等提供数据支撑,为全县经济发展具有较大贡献。
(四)、2019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配套项目
1、立项依据
(1)、 2019年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治理)县级配套资金110万元,项目实施依据是:德财建〔2019〕102号文件,《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补助资金和州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2)、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非工程)县级配套资金5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德建财〔2019〕102号文件,《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补助资金和州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3、项目基本概况
(1)、2019年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治理)县级配套,涉及范围:陇川屯兵点,王子树乡、护国乡勐约乡、章凤镇等4个乡镇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2)、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非工程)县级配套资金5万元,涉及范围:陇川县全境。
4、项目实施内容:对工程治理地质灾害7个隐患点修建挡墙、沟渠,拦渣坝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宣传培训、隐患排查巡查、应急演练、监测预警等。
5、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115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规范县自然资源局财政项目支出行为,健全科学的决策、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县自然资源局项目目运行效益。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为项目健康高效运行提供保障。
7、项目实施成效
(1)、经济效益:保护地质灾害隐患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居民住宅、交通、水利、农田等设施。
(2)、社会效益:通过项目治理地质灾害隐患区内的生态环境有较大改观,人民群众居住有了安全保障,稳定了人心,稳定了社会,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有增强土地稳定性和抗蚀能力的作用,是区域内生态环境得以改善。
(五)、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运转经费项目
1、立项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开展陇川县不动产统一登记。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3、项目基本概况: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主要用于规范不动产登记的行为,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完成,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目前主要是进行房屋、土地、林权类的不动产登记,涉及的范围是陇川县行政区内。
4、项目实施内容: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制度,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利完成,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5、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60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按时完成不动产登记,确保不动产登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7、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开展陇川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确保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治安,保障不动产登记的合法性和延续性,对产权制度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1、立项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 (2019) 87 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中心
3、项目基本概况:形成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及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作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主要内容: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相融合,实现“多规合一”。
4、项目实施内容: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相融合,实现“多规合一”。
5、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200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2020年1月底前开展现状调研,收集相关编制资料;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专题研究;2020年9月前完成提取和汇总相关成果的关键问题及经验,并同步进行陇川县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的编制;2020年11月底年前对规划成果进行专家评审及修改完善和公示工作,形成成果报送主管部门及行政主管单位审批。
7、项目实施成效
(1)、经济效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对指导全县建设行为做出具体引导,科学引导县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时进行,提倡资源的高效利用,有利于我县集约、绿色、高效的发展经济。
(2)、社会效益: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解决空间交叉重叠及各类专项规划冲突问题,实行统一的“一张蓝图”管理,有利益决策部门科学统一的领导社会发展,为民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经费项目
1、立项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125号)。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中心
3、项目基本概况:分析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线内的矛盾冲突,指导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内容:对省级下发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修改完善。
4、项目实施内容:对省级下发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修改完善。
5、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10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截止2020年6月份对省级下发的原始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矛盾冲突分析并加以评估修改完善,并按照相关的技术规程进行数据库建设,形成最终的生态保护红线矢量数据,为完成下一步勘界定标做前期准备。
7、项目实施成效
(1)、经济效益: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对指导全县建设行为做出具体引导,科学引导县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时进行,提倡资源的高效利用,有利于我县集约、绿色、高效的发展经济。
(2)、社会效益: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科学性规范了社会发展的生产生活行为,有助于全社会达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共识。
(八)、土储专项债券编制购买服务(2018年、2019年)项目
1、立项依据:土储专项债券编制购买服务(2018年、2019年),项目总投资29万元。政策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上报2019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需求的通知》(云国土资〔2018〕 189号)和《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的通知》(普国土通〔2018〕95号)文件要求,编制2018年、2019年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3、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土储专项债券编制购买服务(2018年、2019年)。
基本性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用途及主要内容:支付债券实施方案编制费,保证债券资金合理运用,保证债券项目按计划实施。
涉及范围:2018年、2019年债券。
4、项目实施内容:项目支出资金为财政拨款资金,主要用于2019年专项债券实施方案书、2018年专项债券实施方案书的编制工作。
5、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29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对债券项目进行全面管理,为债券项目健康高效运行提供保障,规范政府财政债券项目支出行为,健全科学的决策、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政府债券项目运行效益。
7、项目实施成效
(1)、经济效益:通过加强债券工作和建设,规范债券的使用渠道,保证债券工作高效运转;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文化等服务项目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步伐。
(2)、社会效益:通过加强对债券的合理运用监督,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便利群众日常活动、提高群众生活福利系数,同时增加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府满意度。
(3)、生态效益:生产出各种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保障项目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平衡。
(九)、非税收入安排不动产登记中心工本费项目
1、立项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开展陇川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订购不动产登记权证书。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3、项目基本概况: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主要用于规范不动产登记的行为,目前主要是进行房屋、土地、林权类的不动产登记,涉及的范围是陇川县行政区内。
4、项目实施内容: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利完成,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5、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10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按时完成不动产登记,确保不动产登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7、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开展陇川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确保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治安,保障不动产登记的合法性和延续性,对产权制度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买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2.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科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16.23万元、水费0.96万元、电费2.40万元、邮电费7.20万元、工会经费12.05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了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我单位在职职工较2019年增加较多,因此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02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312400742300111 [附件: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022009110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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