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职业高级中学是我县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芒胆耕读学校,1984年更名为陇川县职业高级中学,199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验收为“合格学校”,2008年学校搬迁至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章凤镇。2018年5月陇川县人民政府与德宏职业学院签订县校合作协议,2019年9月德宏州人民政府批复陇川县职业高级中学为德宏职业学院陇川分院。
学校占地面积117.6亩,校舍建筑面积46500平方米。有教职工51人,学校有各级各类学生1640人,其中全日制学生1357人、云南开放大学陇川教学点函授学生283人。办学以来,学校已为社会培育输送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0000余人,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学校设立党建办、行政办、招生办、实习就业办、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财务处、团委、工会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一)党建办职责
1.负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积分制度,负责党费收缴、党员学习、党员发展工作;
2.负责支委会、党员大会、书记上党课及各项党建例会工作;
3.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与预备党员的考察、学习工作;
4.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云岭先锋党费记录工作、党务栏公开公示工作;
5.负责党员积分制工作;
6.负责党务系统工作、智慧党建系统党统数据维护工作、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党建工作、报表工作;
7.负责党建活动日计划工作;
8.负责党员挂钩班级工作;
9.负责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10.负责校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行政办职责
1.负责行政办日常运转工作;
2.负责行政办依法行政工作;
3.负责学校宣传、网站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4.负责教育体育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批件或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5.负责教师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教师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职称、岗位变动工作;
7.负责学校资料汇编、资料打印、资料复印工作;
8.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考勤、升旗考勤、教职工上班考勤工作;
9.负责校历制作、开学值周排班、假期值班排班、学校年鉴工作;
10.负责学校微信公众号管理及维护工作;
11.负责公车管理工作;
12.负责学校印章及校长印章管理工作;
13.负责校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教务处职责
1.负责学籍系统管理、事业统计报表、专业系统、三校生报名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工作;
2.负责学校考试工作;
3.负责师生竞赛、教师学习培训、各级技能赛、校本培训工作;
4.负责三校生工招生、报名、体检、考试相关工作;
5.负责普职融合班、普职融通班相关工做;
6.负责五年制大专转段相关工作;
7.负责外聘教师相关工作;
8.负责开放大学相关工作;
9.负责教学档案、考试材料上交、检查工作;
10.负责教材征订、发放工作;
11.负责校长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总务处职责
1.负责各类后勤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及修改工作;
2.负责基建、设备、装备各项招投标、政府采购工作;
3.负责教学办公设备、用具、教科书的采购工作;
4.负责协助校长作好经费预算及各项费用的使用管理,配合财务人员做好年度预决算及各项财务报表工作;
5.负责校园管理、绿化管理、水电管理等日常工作;
6.负责制定节约用电、校产管理办法、检查、反馈、考评;
7.负责门卫保安工作;
8.负责学校供水电及维修,负责水电表抄报、收、交费工作;
9.负责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安全检查及安全排查工作;
11.负责核对固定资产,做好固定资产专网录入、报废及年审工作
12.负责学校食堂及小卖部日常管理及督察工作;
13. 负责校长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政教处职责
1.负责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指导并检查各年级、班级制定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2.负责班主任例会、班主任研讨会、班主任培训、班主任考核工作;
3.负责学生军训、春游、冬游、文娱汇演、艺术节等全校性教育活动,负责学校宣传橱窗、校园文化建设、升国旗仪式和各种学生集会;
4.负责学生常规管理、校风、班风和学风建设及检查评比工作、负责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工作;
5.负责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学生干部队伍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工作;
6.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法制、安全等教育工作;
7.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学生的违规事件处理工作、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及先进班集体评定;
8.负责公益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校外德育基地建设、家长会、家访等工作;
9.负责学生卫生、保健工作、两课两操、校园环境卫生工作;
10.负责学生生活指导、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11.负责德育工作;
12.负责教育基金、助学金等工作,关心生活困难家庭的学生;
13.负责抗震防震、防火、防暴等安全工作;
14.负责校长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六)财务处职责
1.负责学校报账及其他账务工作;
2.负责学校工会单据审核及凭证出具工作;
3.负责学校经费财务检查、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4.负责校长离任财务审计工作;
5.负责学生资助金发放工作;
6.负责学校教育经费统计工作;
7.负责学校的预算编制工作;
8.负责学生住宿费收缴和学生的各项收费工作;
9.负责学校内部控制报告工作;
10.负责教职员工与工资相关的各项工作;
11.负责教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互助、个人所得税、工会费等的核算收缴工作;
12.负责校园卡的办理、充值等工作;
13、负责学校法人证年检、更换,收费年检,账户年检、变更等工作;
14、负责校长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七)招生办职责
1.负责编制、审定年度招生计划工作;
2.负责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3.负责招生章程的制定工作;
4.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的咨询电话、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中职学段学生的录取工作并协助联合办学学校完成五年制大专学段的录取工作;
6.负责协助教务处做好新生编班工作及学籍注册工作。
(八)实习就业办
1.负责学生岗位实习组织与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岗位实习计划、方案的制定工作;
3.负责实习单位的考察、对接工作;
4.负责实习学生信息的整理、发布工作;
5.负责实习报备工作;
6.负责实习学生实习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走访工作、实习责任保险工作;
7.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与管理工作;
8.负责毕业生求职创业补助申请、就业统计上报、优秀毕业生推荐、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工作。
(九)团委职责
1.根据团县委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全校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思路,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进行组织、安排和实施;
2.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发挥团组织的党的后备军的先锋作用;
3.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学校大局;
4.坚持党建带团建,发展团的事业。建立健全团组织生活、团员发展、团费收缴、团员评议等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从严治团,完善智慧团建系统,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新团员发展、超龄离团等工作;
5.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志愿服务等工作;
6.配合学校各部门,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十)工会职责
1.配合党支部做支部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负责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管理;
3.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活动开展和福利、待遇保障;
4.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审查;负责退休教职工工作;
5.负责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负责广大妇女的教育和引导;
6.负责团结和带领妇女立足岗位、敬业奉献;负责代表女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7.负责上级下达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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