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陇川县城区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义务教育的基础性、公益性、公平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陇川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城区中小学根据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区域适龄儿童分布等情况,按程序划定相对固定的招生片区,使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二)学位控制,均衡编班。实行班级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上限,使学校规模和班级人数逐步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在义务教育阶段均不得超过确定的指标数。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招一年级和七年级班额数每班不超过50人(含50人)。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规定,严禁空挂学籍。实行均衡编班,合理搭配师资力量。
(三)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行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告知制度和监督制度,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地组织适龄儿童入学。
三、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小学。城区小学主要招收章凤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有空余学位时,可招录在招生片区长期居住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当城区小学招录满额后,仍有适龄儿童未被招录,自行到周边小学或户籍地学校入学。
1.招生计划。城区小学主要招收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城区适龄儿童入学,3所城区小学共招收18个教学班900个学位。
2025年陇川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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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教学班 |
班额 |
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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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第一小学 |
6 |
5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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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第二小学 |
6 |
5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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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民族小学 |
6 |
5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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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8 |
50 |
900 |
2.招生区域划分。根据陇川城区规划和学校布局,按照城区三所小学办学规模及各小区人口密度的实际情况,划分三个招生片区,即:陇川县第一小学片区、陇川县第二小学片区、陇川县民族小学片区。
(1)陇川县第一小学片区招生范围:招收章凤镇章凤村云盘、云盘汉社、云盘德昂社、上章凤、南东、老街子、芒护二队、晃相、屯兴、章凤镇同心路以北等村民小组、社区户籍生源。章凤镇同心路以北社区外来经商、务工子女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原则上在陇川县第一小学就读。
(2)陇川县第二小学片区招生范围:招收章凤镇芒弄村广山下寨、甘蔗基地、芒弄、弄门一社、弄门二社、弄门三社、弄门四社、弄门五社、南兰、南多、芒幸、振兴、芒弄帮掌上寨搬迁点、芒弄村南兰瞿家寨、广丙、安富村、闷帕移民村、扎响坝、迭撒村迭撒一社、迭撒二社、迭撒三社、迭撒四社、南等、弄彦村、章凤镇同心路以南等村民小组、社区户籍生源。章凤镇同心路以南外来经商、务工子女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原则上在陇川县第二小学就读。
(3)陇川县民族小学片区招生范围:招收章凤镇章凤村费拉村民小组、赖瓦村民小组、幸福村民小组,芒弄村广山上寨和帮批小组、环东小区、章凤镇卫国北路以东等村民小组、社区户籍生源。章凤镇卫国北路以东外来经商、务工子女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原则上在陇川县民族小学就读。
3.户籍和居住地认定。陇川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户口应当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在户籍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陇川城区以外户籍适龄儿童,需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同一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陇川城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备接送适龄儿童上下学条件的,可在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4.招生办法。学校实行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无户有房”“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有固定门面且满1年)“无户无房”“零散务工子女”顺序进行规范招生实行各学校定额招录制度。若城区小学招生满额后,未被城区小学招录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小学招生时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审核,交复印件备查:
(1)第一批次:招录“有户有房”“有户无房”。
提供户口本(父母或监护人与学生在同一户口本且户籍迁入时间在2025年6月30日以前)。
(2)第二批次:招录“无户有房”。
提供①户口本(父母或监护人与学生在同一户口本上);②父母(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证(房产所有人与学生在同一户口本上,仅购房合同不能作为依据、至少须提供付清房款的凭证)、在陇川县章凤城区内有门店且满一年以上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与学生在同一户口本上)或父母属于章凤城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职工子女。
(3)第三批次:招录“无户无房”。
提供①户口本(父母或监护人与学生在同一户口本上);②父母或监护人与章凤城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签订并且在陇川县人社局注册备案3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陇川县社会保险中心缴纳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4)第四批次:招录“无户无房”(父母长期在章凤城区务工且居住在城区的适龄儿童)。
提供①户口本(父母或监护人与学生在同一户口本上);②父母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长期,两年以上)或用人单位发放3个月以上工资银行流水;③随迁子女提供公安部门办理的满半年以上居住证。县内户籍随迁子女提供居住社区(村委会)证明(且有主任或支书签字)和租房合同。
各学校严格审核报名学生证件和信息及线上或线下信息核实,遵照批次顺序招录。若当前批次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指标时,直接招录;若当前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指标时,在城区3所小学指标范围内就近调剂录取,城区小学招生满额后,未被城区小学招录的适龄儿童,安排到城区周边公办小学就读。
(二)初中。主要招收章凤城区和章凤镇片区小学毕业生。
1. 两校划片,统一招生。陇川县民族中学和陇川县章凤完全中学面向章凤城区3所小学和章凤镇辖区小学招生,实行两校统一招生制度。
2. 招生计划。陇川县城区2所初中共招收29个教学班,每班50人,共计1450个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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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教学班 |
班额 |
总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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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民族中学 |
20 |
50 |
1000 |
城区3所小学招生610人,章凤镇辖区小学365人,章凤镇户籍在外就读小学毕业及随迁子女2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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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章凤完全中学 |
9 |
50 |
450 |
城区3所小学275人,章凤镇辖区小学75人,面向其他乡镇小学招生100人(其中:景罕镇18人、城子镇19人、陇把镇19人、户撒乡20人、王子树乡9人、清平乡8人、勐约乡4人、护国乡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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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9 |
50 |
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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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要求“多校划片学校,先征求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城区2所初中学校以城区小学毕业生报名志愿情况为依据招录,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数的,直接招录;报名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数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学生就读学校。
4.在外就读小学毕业生入学。未在陇川县城区小学就读的陇川城区户籍学生和未在章凤城区及章凤镇就读的章凤镇户籍学生,若申请升入陇川县城区初中就读,于 2025年7月5日至7月30日内,持申请书(写明学籍号)和户口簿到陇川县民族中学教务处报名,审核符合就读条件的,统筹安排到陇川县民族中学就读,若陇川县民族中学没有学位情况下,统筹安排到陇川县第三中学就读。
四、照顾对象
(一)因公牺牲或伤残人员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及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军人及警察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经相关部门认定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可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自主选择就读学校。
(二)军队现役(或视同现役)人员的子女。凭军人所在机关政治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可在就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纳入第一批次报名优先招录。
(三)投资者和高层次急需人才子女。针对在陇川县工作的高层次、特殊贡献等各类人才,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其子女入学可享受陇川本地户籍生源同等待遇,可纳入城区学校第一批次报名录取。
(四)其他人才子女。根据《陇川县招商引资政策扶持实施意见》,对企业法人、投资者、企业高管、高新技术人才、企业技术骨干(骨干在公司不得低于3年工龄)和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高新技术人才给予教育政策支持,经招商部门确认后,可纳入城区学校第一批次报名录取。
(五)台胞子女。监护人及子女必须均为台湾籍,持中国台湾地区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公安部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经县委统战部确认后,可纳入城区学校第一批次报名录取。
(六)其他情形。陇川县在职在岗教职工子女在居住地所属招生片区优先招录;在城区小学工作的教职工子女可选择在父母工作的学校优先招录;已有一孩就读的家庭,其新入学孩子可安排至同一学校优先招录。
五、不予按片区招录情形
凡出现下面情况之一的将不予按片区招录,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1.报名人数超过片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随机派位后根据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城区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错过片区学校规定报名时间的;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3.出现同时在城区两所及以上小学报名占用学位的;
4.故意隐瞒就学经历,进行二次报名的;
5.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随机派位
(一)报名。
1.小学。2025年陇川县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报名方式。(1)线上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审核、公示、录取等信息化开展工作。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6月20至30日,具体情况在陇川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时间、办法、要求等。线上报名成功的,于2025年7月7日至8日上交纸质证明材料至片区学校。(2)线下报名。线上报名未成功的,2025年7月7日至8日携相关材料按所属片区到对应片区学校进行线下报名登记,由片区学校教师指导完成线上报名工作。
2.初中。城区3所小学和章凤镇中心校6所小学于2025年6月9日至13日组织小学毕业生线下填报志愿;2025年6月18日将《陇川县2025年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情况汇总表》上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2025年6月20日公布报名情况。
(二)录取。
1.小学。实行定额招录制度,学校按批次顺序招录,若当前批次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指标时,直接招录;若当前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指标时,对当前批次进行随机派位招录,自动停止剩余批次招录,没有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城区学校或章凤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2.初中。章凤镇6所小学、城区3所小学2025年7月9日上午9:00—12:00 在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生进行抽签,完成小升初随机派位工作。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城区学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县教育体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城区各学校要及时成立相应工作组,明确责任人,制定各学校招生方案和细则,精心组织、强化管理、规范操作,公开相关政策措施和招生结果,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回应社会关注。
(二)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城区各学校要认真审核报名材料,确保准确无误,不重不漏。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和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招生工作和随机派位公平、公正、公开。
(三)强化培训,广泛宣传。各学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陇川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准确掌握招生政策,要采取召开学校家长会和政策解读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争取社会、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四)规范入学,严肃纪律。严格执行陇川县城区小学、初中之间不得相互转学的规定,对不按照招录确定的学校入学,中途在两校区之间变相变更就读方式或学籍等违反免试就近入学规定的行为,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陇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1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