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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妇幼保健院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浏览量:2740   作者:  日期:2024/9/12

第一节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一、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一)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三)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四)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五)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与其提供的各类娱乐活动;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六)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七)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八)乐于奉献,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二、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是行为的引导者、风尚的引领者,应身体力行,发挥表率作用。

(一)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加强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与时俱进,创新进取,努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水平。

(二)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努力提高管理能力,依法承担管理责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服务于临床一线。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正确行使权力,遵守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推进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尊重员工民主权利。

(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人事招录、评审、聘任制度,不在人事工作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体调配资源,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

(六)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管理机制。

(七)尊重人才,鼓励公平竞争和学术创新,建立完善科学的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不从事或包庇学术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八)恪尽职守,勤勉高效,严格自律,发挥表率作用。

 

三、医师行为规范

良医处世,不矜名,不计利,应尽己技之所极,以患者获益为根本,实施救治。从业于医,以天下苍生为己任,自应具备更高的道德标准。“厚德博学,止于至善”。

(一)遵循医学科学规律,不断更新医学理念和知识,保证医疗技术应用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规范行医,严格遵循临床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范,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合理医疗,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

(三)认真执行医疗文书制度,规范书写、妥善保存病历材料,不隐匿、伪造或违规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违规签署医学证明文件。

(四)按规定履行医疗事故、传染病疫情和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报告职责。

(五)认真履行医师职责,强化责任安全意识,积极防范和控制医疗责任差错事件。

(六)开展医疗新技术时,保障患者及家属在充分知情条件下对诊疗决策的决定权,不违规进行试验性医疗。

(七)对急诊患者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患者。对危重患者坚持先抢救,同时办理预交款,不以未交款为由延误抢救。

(八)对患者诊断和治疗要认真、及时、准确、精益求精,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原则。

(九)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既要指导业务、传授技术,又要抓医德、抓作风;同级医师要紧密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下级医师要尊重上级医师,虚心学习。

(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发扬学术民主。教学和科研不应损害患者的健康利益。不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不嫉贤妒能。

 

四、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医疗仪器设备作为先进自然科学成果的载体,推动着医学学科的发展。医技人员围绕临床,面向全院,既协同临床诊断和治疗疾病,也为医疗机构的科研和教学服务。

(一)面向临床,为临床诊疗提供科学数据,主动配合临床各科室为患者服务。

(二)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更新知识,积极开发诊断、治疗新项目和新方法。

(三)爱护仪器设备,遵守各类操作规范,发现患者的检查项目不符合医学常规的,应及时与医师沟通。

(四)正确运用医学术语,及时、准确出具检查、检验报告,不谎报数据,不伪造报告。发现检查检验结果达到危急值时,应及时提示医师注意。

(五)指导和帮助患者配合检查,耐心帮助患者查询结果,对接触传染性物质或放射性物质的相关人员,进行告知并给予必要的防护。

(六)合理采集、使用、保护、处置标本,不得违规买卖标本,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互相尊重,团结协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五、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

药品在医疗活动中使用极为普遍,作用不可替代,管好药、用好药是药学技术人员的基本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科学指导用药,保障用药合理、安全。

(二)认真履行处方审核调配职责,坚持查对制度,不得对处方所列药品擅自更改或代用。

(三)配合医师做好患者用药使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的解释说明,详尽解答用药疑问。

(四)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规定,不得私自销售、使用非正常途径采购的药品。不违规为商业目的统方。

(五)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自觉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六、护士行为规范

护理是对患者生命的关爱、尊严的维护,是对人类自我的关怀,是人文精神的典型代表,白衣天使是对这份职业最好的注解。

(一)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注重沟通,体现人文关怀,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

(二)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正确执行临床护理实践和护理技术规范,全面履行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协助诊疗、心理支持、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三)工作严谨、慎独,对执业行为负责。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及时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四)严格执行医嘱、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应及时与医师沟通或按规定报告。

(五)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书写病历,认真管理,不伪造、隐匿或违规涂改、销毁病历。

 

七、其他人员行为规范

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医疗经历了从个体行医到整体服务的演变,现代化医疗机构的各岗位人员应围绕整体目标,各司其职,保障医疗服务的实现。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为临床服务的意识,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营。

(二)刻苦学习,钻研技术,熟练掌握本职业务技能,认真执行各项具体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三)严格执行财务、物资、采购等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设备和物资的计划、采购、保管、报废等工作,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四)严格执行临床教学、科研有关管理规定,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合法权益,指导实习及进修人员严格遵守服务范围,不越权越级行医。

(五)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处理规定,不随意丢弃、倾倒、堆放、使用、买卖医疗废物。

(六)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医疗数据保密制度,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不随意泄露、买卖医学信息。

(七)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持医疗机构环境卫生,为患者提供安全整洁、舒适便捷、秩序良好的就医环境。

注:第一节中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内容均来源于人民卫生出版社《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手册》。

 

第二节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以及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第三节 职业道德规范

尊重病人、奉献爱心;钻研医术、诊治精心;

提高技能、护理细心;救死扶伤、尽责尽心。

 

第四节 医疗服务语言规范(八要八不要)

医疗服务要语言朴素、语调亲切;不要漫不经心、态度冷淡;

接诊患者要文明用语、彬彬有礼;不要语言粗暴、高声喊叫;

称呼患者要讲究礼貌,尊重患者;不要语言随意;床号代替;

问诊病人要讲究技巧,共同参与;不要审问患者,语言消极;

解释病情要言语精练,充分告知;不要言语冷漠、简单草率;

诊疗结束要再三叮嘱,主动道别;不要匆忙结束,不理不睬;

接听电话要声调柔和,耐心倾听;不要态度生硬、挂断电话;

医患沟通要语言严谨,实事求是;不要夸大事实,贬低他人。

 

第五节 同道相处规范

一体同道、互资相长;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谦逊礼让、顾全大局;调和致中,上善若水。

文章来源:陇川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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