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陇川县2024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陇川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每位适龄儿童依法依规接受义务教育,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城区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
1.招生计划。拟招6个教学班300名学生。
2.招生区域划分。(1)章凤镇同心路以北、卫国路以西城区居民户适龄儿童。(2)章凤镇章凤村云盘汉社、云盘德昂社、上章凤、南东、老寨子、芒护二队、晃相、屯兴村民小组适龄儿童。(3)章凤镇同心路以北、卫国路以西外来经商及务工人员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及办法
(一)招生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17日报名;2024年7月19日公布各批次招录名单。
(二)招生办法。学校实行按照 “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无户有房”、“无户无房”顺序分四个批次进行招生。招生时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审核,交复印件备查。
1.第一批次:招录“有户有房”、“有户无房”。(陇川县主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辖区城镇居民和服务区内村小组适龄儿童。)
(1)时间:2024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
(2)提供材料:①户口簿(父母或监护人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②父母属于章凤城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职工(所在单位提供工作证明)。
2.第二批次:招录“无户有房”。
(1)时间:2024年7月16日下午2:30—5:30。
(2)提供材料:①户口簿(父母或监护人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上);②父母(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证(房产所有人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上,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凭证)、在陇川县章凤城区内有门店且满一年以上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上)或父母属于章凤城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职工(所在单位提供工作证明)。
3.第三批次:招录“无户无房”。
(1)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
(2)提供材料:①户口本(父母或监护人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上);②父母或监护人与章凤城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签订的并且在陇川县人社局注册备案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人社局征缴中心出具的单位或企业为员工办理的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4.第四批次:招录“无户无房”(父母长期在章凤城区务工,且居住在城区的适龄儿童)。
(1)时间:2024年7月17日下午2:30—5:30。
(2)提供材料:①户口本(父母或监护人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上);②父母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长期,两年以上);③随迁子女提供公安部门办理的满半年以上居住证。县内户籍随迁子女提供居住社区(村委会)证明(且有主任或支书签字)和租房合同。
四、注意事项
1.学校按批次招录时,若当前批次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指标时,直接招录;若当前招录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指标时,对当前批次进行随机派位招录,自动停止剩余批次招录。未完成招生指标的,学校进行第二次报名。第二次报名不分批次招录。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指标的,进行随机派位招录。
2.不予招录情形。凡出现下面情况之一的将不予招录,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1)错过片区学校规定报名时间的;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2)出现同时在城区两所及以上小学报名占用学位的;
(3)故意隐瞒就学经历,进行二次报名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照顾对象政策按陇教体发【2024】11号文件精神执行。
4.请符合条件的家长带领小孩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严格按时间节点到陇川县第一小学报名。
[附件: 工作证明]
[附件: 陇川县城区小学就读学校报名表]
[附件: 2024年陇川县城区小学报名统计表]
陇川县第一小学
2024年6月28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