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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2141   作者:  日期:2023/11/18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德宏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217


(此件公开发布)


德宏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70号)精神,全力推进德宏州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的安排部署,以构建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五同”供水格局为目标,逐步实现城乡供水“水网电网化”运营,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规模化发展。以建设集中式、规模化供水工程为抓手,完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强化水源保护、供水保障和水质提升,着力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及供水质量。

2.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要求,合理确定水源、水厂厂址、管网布置、取水方式、供水规模和净水工艺等,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标准化建设。

3.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水价改革为引领,建立合理稳定的回报机制,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

4.企业化管理。坚持“先建机制、后建项目”,健全供水企业现代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5.智慧化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整合城乡供水服务资源,为用水户提供多元化、便捷化、个性化服务,实现供水服务“零距离”、供水管理“全覆盖”、用水诉求“全响应”。

(三)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扩连调供”四大工程,在实施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的基础上,以县域为单元,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思路,深入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构建工程保障网、数字信息网、管理服务网和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具有德宏特色的“三网一平台”,切实解决城乡供水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

(四)工作目标

全州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总投资7.65亿元,计划实施工程13件,服务人口32.86万人。分年度目标如下:

2022年全面启动项目前期工作;2023年计划投资4.51亿元,实施项目6件,服务人口16.96万人,其中:芒市3件、瑞丽市1件、陇川县1件、梁河县1件。力争2023年一季度开工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件;2024年计划投资3.14亿元,实施项目7件,服务人口15.90万人,其中:盈江县3件、陇川县2件、瑞丽市1件以及智慧水利工程1件。

二、重点任务

(一)水厂新建工程。现状水源稳定但水厂供水尚未覆盖的区域,通过新建规模化、标准化水厂,改造或新建输配水管网,最大限度提高水厂供水覆盖农村人口的比例,解决农村供水水质保障率不高的问题,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水厂新建工程项目8件,涉及4个县市,服务人口15.32万人。

(二)城镇管网延伸工程。现状水源稳定、水厂供水有富余的城镇供水工程,采取管网延伸、联网等方式,供水范围最大限度覆盖城市或集镇周边农村人口,形成城乡联通、区域互通的城乡供水格局。实施城镇管网延伸工程项目2件,涉及2个县市,服务人口10.42万人。

(三)水源保障工程。现状水源保障程度不高的区域,通过新建或扩建水库、建设引调水工程或水系连通工程,并因地制宜新建、改扩建水厂及输配水管网,有效解决区域内水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提升区域内水资源配置和联合调度能力,确保城乡供水水源水量稳定、水质可靠。实施水源保障工程项目2件,涉及1个县市,服务人口7.12万人。

(四)数字化工程。按照统一建设、分级应用的原则,积极配合省级构建城乡供水信息服务网,建立省、州、县、乡、村五级智慧化应用系统,构建“水源—水厂—水池—管网—用水户”数字工程,实现项目智慧化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保障,确保项目落地。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坚持两手发力,做到责任主体在政府、筹资主体在市场、建管运营主体在企业的一体化发展模式。积极抢抓国家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和专项债资金倾斜用于水利项目的政策机遇,进一步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整合水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积极争取专项债资金用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

(二)抓好核心问题,深化水价改革。城乡供水实行有偿服务、计量收费,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规模化水厂供水执行政府定价;农村生活用水则在发展改革部门的指导下,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水价,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变化和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合理调整。建立“政府主导+企业统管”的水费收缴机制,因地制宜确定水费计收方式,在计量设施完善、供水规模较大且利用率较高的地区,原则执行阶梯水价;在计量设施完善、供水规模利用率较高的地区,可执行单一制水价;在计量设施完善、供水规模利用率较低的地区,宜执行两部制水价;落实农村水价补贴机制,对水价低于运行成本的农村供水工程,由县级政府统筹予以适当补贴。

(三)强化运行管护,促进工程良性运行。全面划定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水源保护区范围,加大执法监管和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供水设施、侵占污染供水水源等危害供水安全的行为,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并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停止取用一般地下水,拆除或者封闭地下水取水设施。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公众节水、爱水和市场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德宏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

德宏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务实高效推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德宏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刘毅鹏  副州长

副组长:孟宏山  州政府副秘书长

孟诚琨  州水利局局长

 员:陈东晓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段继波  州财政局副局长

阙永芳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小山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寸时雄  州农业农村局副处级干部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寸守在  州林草局副局长

范旭红  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杨善斌  芒市副市长

刘永益  瑞丽市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

尚炳广  陇川县副县长

朗其生  盈江县副县长

   梁河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德宏州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孟诚琨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成员单位抽调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调度、落实领导小组安排事项,推进各项日常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职责

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组织实施负总责,抢抓政策机遇,加强部门协同,强化要素保障,把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的组织实施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辖区内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

(二)州直各成员单位职责

州水利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的实施,指导各县市编制县级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州水利局指导协调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各县市做好项目立项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发展改革局及时开展成本核算、成本监审、价格听证,推进水价改革。

州财政局(州国资委):会同州发展改革委、州水利局指导各县市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申报、使用、管理等工作;按照省级资本金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加强资本金绩效管理,充分发挥省级注入资本金使用效益;负责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的投资、融资等工作,并根据州人民政府的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各县市优先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用地,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州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以城带乡供水有关工作,指导做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作。

州卫生健康委:负责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重点监测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根据监测结果对饮用水水质提升提出意见建议。

其他州直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汇报对接,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目标任务。





全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调度会召开

1028日,州政府组织召开全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调度会议。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赵冬梅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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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力防范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州社会大局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敏锐把握风险变化、加强分析研判、采取有力措施,纵深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安心。要全力做好迎接国家、省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各项工作,精准掌握考核标准,及时补齐工作短板和弱项,确保考核取得优异成绩。



文章来源: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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