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是一所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穿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学校校服管理小组经讨论特制定以下校服穿着管理制度。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学校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穿校服。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外出参加的活动,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穿校服。
3、穿着校服要整洁,穿衬衣时纽扣从第二个开始往下必须扣上,穿着运动服时要将上衣拉链拉至胸部以上。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年级主任、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报请政教处登记备案,经批准后方可不穿。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暂时无法穿着的,应马上上报学校政教处,同时及时补订服装。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学生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政教处负责校门口、宿舍门口学生校服的管理。不穿校服的学生禁止进入校园内、课堂内。
3、校团委、政教处负责星期一升国旗仪式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临时性会议的校服统一穿着管理。班主任负责教室的校服穿着管理,不穿校服的学生不得进入班级。
4、政教处对班主任和年级主任的工作进行监督。在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本年级学生无故不穿校服的现象增多,则追究班主任和年级主任的责任,按管理事故处理。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校服情况记入班主任量化考核项目之一,属于“仪容仪表”项目的考核范围。
2、校团委、政教处重点检查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不符合服饰要求”1人次扣减1分。
陇川县第一中学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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