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招生计划为1050人,其中普职融通生200人,音体美特长生招生65人(体育25人,音乐10人,舞蹈10人,美术20人 ),全县择优175人,全州择优50人(面向县外户籍) ,指标到校 560人。择优指标中招收1个民族班,人数为50人。招生计划明细分配如下:

二、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1.当地五种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阿昌族、德昂族、傈僳族)考生加20分;
2.农村独生子女加15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加10分;
4.见义勇为的子女。获得国家级称号的子女加15分、获得省级称号的子女加10分、获得州、县(市)级称号的子女加5分;
5.其他加分参照招生文件和政策;
6.民族高中班招收以农村户口为主的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傣族、景颇族、阿昌族、德昂族、傈僳族);
7.特长生招生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录取办法按陇川县第一中学特长生招生简章进行。
三、录取办法
1.严格按照陇教体发【2023】28号文件精神执行,我校面向全县招生及具有陇川户籍的在外就读学生,另面向全州择优招收县外户籍学生50人。全州普通高中志愿设2个批次志愿,第一批次为面向全州招生的计划;第2批次为平行志愿。
2.录取顺序为:先录取第一批次面向全州统一择优计划,再录取第二批次择优计划,定向计划,普职融通班,特长生计划等。按州县文件精神从高到低录取,若下降规定分数后定向学校仍然没有考生,招生计划依序在全县内调整到有生源的学校招录。
3.具有陇川户籍的在外就读学生,只能参加第一批志愿择优录取,且必须在录取工作开始前把中考分数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交我校教务处审核登记。
4.户籍不在我县的且未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即没有取得三年学籍的只能参加择优录取,不能参加定向计划招生。
四、收费标准
1.学费:500元/学期;
2.住宿费:80元/学期(带卫生间,装有太阳能);生活费自理,校服费、教材教辅费、保险费等以实际产生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 0692-7170732
联系人: 杨校长 18869202778 王老师 13578257680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