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云南省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点要求,为确实有效的加强我校全体师生对进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校门口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保障
为有效地做好学校防交通事故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建立学校防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勇(校长)
副组长:杨丽琼(党支部书记)、廖维标(副校长)、
胡晓斌(法治副校长)、
成 员:学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班AB班主任
二、具体措施
第一条 每学期初,校园安全周时邀请法治副校长进行交通安全法制讲座。同时,各班主任要经常向班级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提醒学生进出校园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到警钟长鸣,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所有教职员工如果遇到我校学生在校门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都要及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处置,或者打电话120给医院。
第三条 学生一旦在马路上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教职员工都要负责地保护好现场,电话报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察。
第四条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现场的教职员工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第五条 学校门卫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要将其报告给相关的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第六条 收放月假时学校门卫要在学生进出校门的时间做好组织工作,学校相关领导将通知边防派出所民警到学校门口协助疏导交通,以防止阻塞交通。
第七条 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
第八条 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经校行政会议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解释权限在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每年进行一次审视和必要的修改。
陇川县民族小学
2023年2月28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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