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部署,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城市交通文明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陇川县公安机关将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即日起陇川县公安机关将在公众媒体平台对以下不文明交通安全行为进行曝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一律通过公众媒体平台曝光;
二、未按规定停放机动车的不文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一律通过公众媒体平台进行曝光;
三、机动车飙车、“炸街”扰民等不文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一律通过公众媒体平台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交通安全理念,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并积极检举揭发酒驾醉驾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0692-7171123或者直接拨打110
特此通告
陇川县公安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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