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公安局

冒充“公检法”诈骗套路多,谨防上当受骗!

浏览量:9899    作者: 日期:2022/5/16

近期冒充“公检法”类诈骗出现频发势头,手段变化多端、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不光让你财产受损,还会对你身心造成伤害,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值得大家引起重视的是,如今这类诈骗也在与时俱进:反诈部门宣传说“安全账户”不可信,骗子就玩“安全防护”APP;反诈部门说通缉令、警官证都是PS的,骗子直接玩起“语音、视频笔录”并用德宏本地方言实施诈骗……

案例一

425日,景罕镇居民许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号码:008536922967864),对方声称是一名公安民警,告知许某因在上海办理过一张邮政存蓄银行卡涉嫌犯罪,让许某添加对方的微信,待许某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后对方将警官证照片发给许某,许某相信了对方后,对方说需要做笔录叫任何人打电话给他都不要接,随后对方通过微信向许某发了一个压缩包,许某一边与对方通电话一边按着对方的提示安装了那个压缩包(线上安全系统)。随后许某安装好压缩包后在这个软件包里面按着对方的提示绑定了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之后按着对方的通话提醒在线上安全系统软件里向对方转账9700元人民币,待对方挂断电话后许某发现自己的云南农村信用社银行卡里被扣了9700元人民币!

 案例二

57日,景罕镇居民余某接到自称市公安局的“警官”电话,称其涉嫌诈骗并准确说出其身份信息,要求添加余某微信进行调查。骗子将所谓的“通缉令”发给了余某,期间不断恐吓余某“态度要好,只能你一个人知道。”并索要了余某中国邮政银行卡的银行卡密码。接下来,骗子要求余某把手机调成飞行模式,连上WiFi,按照对方指示将银行卡内10100元全部转到指定的“安全账户”。当余某再联系对方后,发现已被拉黑......

 犯罪嫌疑人以被害人名下的银行卡等具有消费功能的工具被冒用,或被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钱等犯罪,之后冒充公检法等工作人员,要求被害人将资金转入指定“安全账户”配合调查,有的嫌疑人还会向被害人展示假公检法网站上发布的假通缉令等,来骗取被害人信任。

 

诈骗套路

第一步:冒充公检法诈骗开场

骗取信任。骗子通过网络购买的受害者个人信息,例如身份证号、住址等隐私来取得受害者初步信任,同时会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为警方办公电话,进一步增强信任。

第二步:“通缉令”“警官证”齐上阵

震慑恐吓。骗子会通过严肃谨慎的语气,强势震慑并控制受害人。骗子让受害者彻底相信自己卷入了一个重大案件,随时可能被逮捕。为了让骗局更加逼真,骗子会通过虚假政法机关官网或网络传真让受害人收到一份通缉令。

第三步:诱骗受害人进行“资金清查”

遥控转账。骗子声称资金调查,利用受害人的恐慌心理,缓和语气,诱骗受害人入局。实则是要求受害人把银行卡插入ATM机,然后把卡内的资金转到指定的账户。或者要求受害人将所有资金汇集到一张银行卡,然后骗子通过骗取受害人该张银行卡的密码、验证码、网银等信息将该张银行卡的资金转走。

 

陇川警方提醒

1、凡是电话中自称“通信管理局、电信运营商、银行、保险、邮政”等客服人员,以您“个人信息泄露、涉嫌洗钱、涉案”等理由,主动帮您转接“公安机关”的,都是诈骗!

2、凡是通过电话、QQ、微信或者其他通讯交友软件办案做笔录的“公检法机关”,都是诈骗!

3、凡是通过网站或者APP出示带有“公检法”的名称标记的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都是诈骗!

4、公安机关在逮捕时,必须当面出示逮捕证,通过传真、网络发送的,都是诈骗!

5、公检法机关是不设立“安全账户”“验资账户”的,要求用“QQ语音、微信语音”做笔录的,都是诈骗!

6、如果您在拨打亲友电话时,发现有“停机、空号”等异常情况,需提高警惕,设法通过其它途径联系该亲友,核实并提醒谨防上当受骗。

7.不要轻信他人,尤其是随意下载陌生人推荐的APP。请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可以及时预警诈骗电话和对手机上APP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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