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公安局

陇川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15114    作者: 日期:2022/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陇川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涵盖了2021年陇川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陇川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陇川县同心路101号,联系电话:0692—7175158)。

一、总体情况

(一)深入推进决预算公开工作。按照县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严格按照县财政局要求格式、公开内容,认真编制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并按要求及时在部门网站决预算公开及三公栏目上进行公开。

(二)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部署,提高事后监管工作效率和执行力,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陇川县公安局严格按照《陇川县市场监督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试行)》开展相关工作,共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录入执法检查人员52人,并制定了《陇川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陇川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目前,已完成部门抽查计划2个,抽查检查对象2家。事后执法人员及时将对企业检查情况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向社会公开,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形成监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

(三)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紧紧围绕公安“放管服”改革工作,着眼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依托政府网站途径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并同步开展解读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截至目前共发布文件及解读4份。

(四)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依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内容质量关。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工作。强化网站及新媒体运维管理,确保内容鲜活、网站及新媒体活跃,不断推进规范化管理。截至目前,在各级新闻媒体刊播稿件269篇(条),其中:中央、省级78篇(条),州、县级191篇(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69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308条、条例规定和制度3条、文件及解读5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2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4条、计划总结及报告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9条、其他12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信息12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2589条,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1230条、微博发布648条、今日头条发布628条、抖音发布83条。

(五)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进一步提高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办理率与办理质量,我局时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为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认真受理群众来电或12345热线转办件,做到当天热线当天处理,并及时回复,工作人员及时督促协调解决问题,尽量将每一环节工作做细做好,让群众满意,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各类12345服务热线69件次,办结69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7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446

行政强制

304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7.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全面,部分工作信息未能得到及时准确的反映。

(二)改进措施。在下步的工作中,县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有序推进县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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