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陇川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附表六大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陇川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年度报告栏目中公开发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陇川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7175158,电子邮箱:lcxgaj110@126.com。
一、概述
2017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陇川县公安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单位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陇川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以陇川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平安陇川”“陇川公安那些事”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为载体,网站由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及职能、信息公开等4个板组成,下设6个子栏目,内容涉及条例规定及制度、文件及解读、预决算公开及三公计划总结及报告等。2017年陇川县公安局的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公安局重点工作,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保障了各族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及机构设置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跟踪督办局机关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为了确保政务信息工作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规范执法程序,我局根据工作实际,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一是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增强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第一时间发布公安工作态度、重大政策信息及相关便民措施;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多角度宽领域开展宣传。今年以来,通过各级媒体、报刊,“平安陇川”、“陇川公安那些事”微信平台发布和更新的相关文件、行政法规和工作动态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7年底,陇川县公安局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条,各媒体、报刊,“平安陇川”、“陇川公安那些事”微信平台发布74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2017年陇川县公安局门户网公开机构设置及职能公开信息22条、信息公开21条、部门动态161条、公开目录和指南1条、公开条例和规定12条、文件及解读4条、预决算公开2条、计划总结及报告1条;在各级媒体、报刊,“平安陇川”、“陇川公安那些事”微信平台发布749条,其中,中央、省、州媒体刊播84条、云南公安网178条、云南公安手机报7条、微信平台280条、微博20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陇川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平安陇川”“陇川公安那些事”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平台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陇川县公安局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采取在办证大厅或公共场所、政府信息网等开展户籍、交通、治安管理等政策知识讲解,2017年围绕户口迁移、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居住证办理等进行持续解读和宣传。2017年共开展政策解读4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澄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陇川县公安局未收到提交申请要求公开信息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陇川县公安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上的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全面等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需进一步提高,对工作的组织领导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法和措施需进一步便利化、多元化; 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细化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程序,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及时高效的将公安机关政务、警务信息通过多渠道、宽领域向社会广而告之,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确保群众及时获取信息,切实做好便民利民服务工作。
六、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陇川县公安局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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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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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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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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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4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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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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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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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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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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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 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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