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公安局

德宏警方致全州人民群众扫黑除恶的一封信

浏览量:2411    作者: 日期:2018/10/26


 

全州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

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是要拔除一颗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社会毒瘤,更关乎伟大斗争的进行,伟大工程的建设,伟大事业的推进和伟大梦想的实现。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才能打赢,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德宏州公安机关欢迎全州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检举揭发下列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二)黑恶势力“保护伞”。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线索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式:

云南省公安厅扫黑办举报电话:0871-63053110

举报信箱:昆明市广福路中段656号,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处;邮编:650228

德宏州公安局举报电话:0692-2215110;举报信箱:德宏州芒市德宏州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678400

芒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692-2997110;举报信箱:德宏州芒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78400

瑞丽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692-4143110;举报信箱:德宏州瑞丽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78600

陇川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692-7102110;举报信箱:德宏州陇川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78700

盈江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692-8189110;举报信箱:德宏州盈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79300

梁河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692-6161120;举报信箱:德宏州梁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79200

公安机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来,警民携手,共同维护边境地区的和谐与安宁,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最后,感谢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支持和参与,祝您工作顺利、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德宏州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