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跟公司协商少缴或不缴纳社保费吗?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根据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
单位或职工之间以任何形式约定少缴或不缴社会保险费,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可以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费吗?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不缴纳社保费或者由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不可取。
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费?
这种说辞是不对的!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费。
如果遇到没签劳动合同,别担心!员工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延伸知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有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就应该
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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