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户撒乡人民政府

陇川县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2-23)销号验收的公示

浏览量:350    作者: 日期:2024/6/28

根据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022年,省河长办通报“清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德宏州 40个问题有8个整改不到位被驳回,占比高达20%。”陇川县涉及2个:一是奉线浪河(南宛河二级站)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问题;南宛河(清平乡中么小组)临河堆放砂石料问题。

以上问题已于2022年完成整改销号,于2024年6月14日,通过再次到现场复核,未发现问题反弹情况,现将问题整改销号验收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访方式向陇川县水利局反映。

公示时间:从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陇川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692-3024225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


文章来源:陇川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