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函》(危化二〔2022〕5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严格落实高温安全生产天气安全规定。曲靖市、玉溪市、文山州、普洱市、保山市等州市应急局,要督促生产企业按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制定汛期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落实恶劣天气停产有关规定,采取全面或局部停产、分时段停产等措施。在有药工序的作业中,直接触烟火药的操作工序室温超过34℃、其他危险工序室温超过36℃前,必须停止生产。
二、采购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当前,我省批发企业陆续到湖南等烟花爆竹主产区订货,有关企业在采购烟花爆竹时,必须选购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等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严禁采购夹杂泡沫隔板以及产品中间明显架空的模压组合烟花等“假大空”产品。
三、严格安全检查和执法处罚。各级应急部门要结合应用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流向管理系统,强化现场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实施“线上+线下”协同监管。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经营“假大空”组合烟花产品的,坚决从严处罚。省厅将定期调度各地工作情况,对部分地区进行暗访抽查。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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