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附件2:行政收费情况汇总表一] [附件: 附件1: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调查表]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德发改收费〔2018〕58号),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现已圆满完成此项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8年陇川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1354.1895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总额643.2280万元;事业性收费总额710.9615万元),比2017年的1550.33万元同比减少12.65%。全县医疗收入9654.44万元,药品收入4918.23万元,其他收入79万元(其中:救护车费19万元;病例手册收入、成教费、科技进步奖、实习费、感控罚款费、计算机系统账款利息收入共60万元)。
(二)分类统计情况
1、按收费对象统计:涉企收费473.8570万元,涉个人收费880.3325万元。2、按收费性质统计:行政性收费643.2280万元,事业性收费710.9615万元。3、按管理权限统计:中项中标收费241.6880万元,中项省标收费1112.5015万元。4、按收费类别统计:行政管理类收费225.5900万元,行政管理类收费(其中:证照费)196.8110万元,资源补偿类收费249.9670万元,考试收费135.6192万元,教育收费546.2023万元。
(三)收费项目的取消和减免情况
1、取消的项目: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户口迁移证件、户口簿、收养登记费、婚姻登记费、公证服务费、社会保障IC工本费、卫生监测费、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噪声超标排污、污水排污、废气排污、林权证工本费。
2、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3、水土保持补偿费:2018年收取29.14万元,比2017年的64.93万元减少35.79万元,减幅55.12%,原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号码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降低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日常管理
1、抓好政策宣传工作,国家、省、州相关文件及时转发至各执收单位,引导执收单位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规范收费。
2、抓好政策执行工作,加强对执收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和效果评估,根据相关文件通知,及时做好收费项目变更工作。
3、抓好收费公示工作,要求执收单位通过展板或单位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依标准进行收费。
三、存在的问题
从年度收费统计情况看,陇川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策执行进一步规范、有序,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个别执收单位不够重视收费统计工作,不按时上报收费统计报表;县级收费管理人员身兼数职,对收费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四、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对县级收费管理部门统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收费年报质量和统计工作效率。
附件: 1、陇川县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调查表
2、陇川县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汇总表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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