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公告
为预防森林火灾、减轻冰雹和干旱灾害影响,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法律法规规定,陇川县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在适宜作业的天气下实施人工增雨及防雹作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3年1月16日至7月15日。
二、作业地点
全县区域内。
三、注意事项
在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期间,如发现人工增雨火箭弹的哑弹或下落残骸,请保护好现场,严禁移动和私自处理,并立即与人工增雨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王湘波 18087890762,李旋 14787809810 、7174291)或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由专业人员负责收集和处理。
特此公告
陇川县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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