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城子镇人民政府

城子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0672    作者: 日期:2018/10/17

第一部分 城子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强化财政职能财政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债务管理、收入管理、资产等管理、专项资金监管、涉农补贴发放、农村综合改革等职能,提高乡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规范业务流程各项预算资金拨付、会计集中核算、涉农资金发放、项目资金监管、村级财务管理等业务操作流程,按章操作,管理有序,运转高效。

3、采取得力措施,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镇财政监督职能,将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用于我镇的各类资金、本级组织的收入和安排的支出,纳入乡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实行。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全口径预算编制,增强政府资金使用合力

全面加强政府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将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政府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规范编制专项收入及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编准收入预算,编细支出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衔接力度,统筹安排好政府各项收支。

2.坚持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逐步建立与厉行节约相匹配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推行节约型机关建设,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全面实行“零基预算”,严格编审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2017年部门的定额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在2016年基础上一律剔除“一次性或阶段性”经费。“三公”经费预算在2017年基础上只减不增。

3.规范基本支出供给政策,提高部门履职保障水平

深入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强化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核查,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基数真实准确。坚持以人为本,规范人员经费供给政策,全力保障和落实各项工资、津贴补贴政策经费,按规定足额安排人员经费,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体系,切实保障部门、单位履行职能的基本支出需求。

4.进一步完善部门综合预算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完整编制部门收入计划。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将单位组织的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客观准确把握全县财政经济形势和有关收入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征收标准,准确界定收入类别,参照历年收入情况,合理测算应缴收入。加大非税收入统筹调控力度,公平规范政府收入分配。加强非税收入支出的管理,对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投入单位的可支配收入,按照预算编制政策和标准统一安排、统筹使用。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与公共预算拨款资金统筹安排支出。公共预算拨款确保行政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贴支出,其他各项支出均首先由单位非税收入投入部分安排。非税收入投入部分按照以下顺序安排:

1.)与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明确、细化成本内容,并参考历史成本情况)。

2.)县委、县政府批准招录的自收自支人员工资。

3.)定额公用经费。

4.)住房公积金。

5.)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已参保的自收自支单位)、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专项业务费

7.)其他项目支出。

全额拨款单位上述15项,非税收入投入额度不足,由公共预算拨款补足,12项缺口不补,67项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和政府财力统筹安排。2016年未达到年初计划征收数的单位,在2017年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上一律等额扣减。

坚持细化编制,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支出定额标准。

(四)规范项目支出管理

对项目支出实行分类管理,理清、净化项目内容。2017年项目支出分为专项业务经费、公共服务和民生类项目经费等。对2016年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予以取消。项目编制实行零基预算,在确保单位有关保障运转项目经费的前提下,调整优化项目支出结构,按要求编报公共服务、民生、发展建设类项目。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主要包括:县委、县政府会议纪要确定的对个人的定额补助(专指未纳入财政工资统发的人员补助);县级财政应承担的社会保障和医疗配套支出;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明文规定并明确具体金额的重点工作项目;上级相关文件或考核要求,并明确县级财政承担具体金额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某种专项活动或专项工作的特定项目(扣除已安排的公用经费后的差额安排预算);县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偿债支出;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科学技术专项、农业综合开发支出、政策性补贴以及支持农业生产、水利建设等方面的项目。预算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不在项目支出中单独安排,但上级文件明确规定及县委、县政府会议纪要通过的专项工作经费按规定执行(扣除已安排的公用经费后的差额安排预算)。

社会保险计算的工资基数标准:人员经费扣除一次性工资项、乡镇岗位津贴及自治州津贴后为社会保险测算的基数。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必须提供以下依据:

1.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

2.县级承担配套项目的上级相关文件或考核目标资料;

3.债务偿还通知书或合同;

4.可作为项目立项依据的其他相关资料;

5.有明确的项目名称、预算明细测算,有可衡量和获得的绩效目标。

以下项目支出不得申报或私自提高执行标准:

1.上年度已安排预算的一次性项目不得申报;

2.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未明确县级承担具体金额的项目不得申报;

3.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虽未明确县级承担具体金额,但县委、县政府会议纪要明确了具体执行标准,或上一年度预算已安排的经常性项目,按会议纪要或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标准申报。

(五)编制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编制包括土地出让金、污水处理费、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和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等在内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各相关部门要根据2016年度各项基金收入完成情况以及对2017年相关情况分析,合理编制各项基金收入预算;财政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确定支出预算,报经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强化单位绩效管理主体意识,强化绩效预算编制,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衔接。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编制,除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外,其余项目均需预算单位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依据明确、相对具体,可衡量,并在一定时期可实现,作为预算执行、跟踪问效的依据。二是设置绩效评价指标,对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环节设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作为绩效评价的依据。

(七)稳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提高部门预决算透明度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认真履行预决算公开主体的职责,统一步调、统一内容,积极稳妥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强化支出监控,建立“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制度。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从正面加强对“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城子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城子镇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城子镇决算总收入1453885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38857.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6年城子镇决算总收入15805170.2元,同比减少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城子镇部门决算总支出15557712.21元,其中:基本支出10707151.26元,占总支出的69%;项目支出4850560.95元,占总支出的31%。2016年城子镇部门决算总支出16052579元,同比减少3%。其中:基本支出12308131.91元,占总支出的77%,同比减少15%;项目支出3744447.09元,占总支出的23%,同比增长23%。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16年支出

2017年支出

说明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572392.73

12351971.72

2017年工资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2546.67

以前年度存量资金支出

205

教育支出

51506.78

29876.17

以前年度存量资金支出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8146.3

194047.52

2017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92874.91

178525.44

2017年离退休人员工资由人社局统筹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7078

112280

以前年度存量资金在2017年支出

213

农林水支出

2560580.28

2071046.69

以前年度存量资金在2016年支出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97418

2017年开始加入的科目

229

其他支出

300000

0

用以前年度政府基金支出,所以2016年支出比2017年支出增加

合计

 

16052579

15557712.21

 

 

  1.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07151.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0980.6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82124元,占基本支出的67%,较2016年7086364.29元同比增长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625410.75元占基本支出的15%,较2016年1257363.92元同比增加29%;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27241.51元占基本支出的16%,较2016年3873388.7元同比减少1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50560.95元。2016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44447.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6113.86元增加了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城子镇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57712.2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同比减少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5197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群众团体事务、组织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017年公共安全支出(类)22546.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016年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2017年教育支出(类)29876.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016年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506.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同比减少67%。主要用于农村党员教育培训。

4.2017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404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16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14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同比增加75%。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文化活动室专项支出。

5.2017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52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16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2874.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同比减少95%。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死亡抚恤、  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

6.2017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016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0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同比增加73%。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7.2017年农林水支出2071046.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016年农林水支出256058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同比减少2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村公益事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其他农业支出、防汛、其他水利支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8.2017年住房保障支出5974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同比增加1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城子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元,支出决算为178516.6元,完成预算的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575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941.6元,完成预算的3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每年年初预算保持只减不增。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88.4元,下降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65元,下降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4元,下降0.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车改后车辆精简,燃油费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575元,占41%;公务接待费支出104941.6元,占5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57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357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941.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4941.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城子镇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07151.26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08131.91元,同比减少7%,主要原因是在机关正常开展工作的前提下,增加机关运行成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城子镇资产总额16161383.06元,其中,流动资产10913898.48元,固定资产5247484.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81876.0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95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161383.06 

10913898.48 

5247484.58 

3579899.25 

170315.82 

 

1497269.5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5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5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州局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县财政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3.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和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 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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