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城子镇人民政府

陇川县城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子镇主街道综合治理的公告

浏览量:946    作者: 日期:2017/3/22

陇川县城子镇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城子镇主街道综合治理的公告

 

各沿街经营户、流动摊主、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打造一个卫生整洁、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镇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现就城子镇主街道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有关事项及规定温馨告知如下:

一、沿街商户做好“门前三包”工作,请勿出店经营,做好“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园林绿化”的“门前三包”工作。如遇店庆、开业等促销活动需短期占用人行道经营的,请提前三日向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请,办理相关临时占道手续。

二、流动摊点须全部进店或在农贸市场规定场所经营,禁止在主干道、公共场地、人行通道等地段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三、所有烧烤经营户、小吃摊点和其它餐馆不得将炉灶、桌椅板凳等物品摆放在人行道上,应保持门前卫生整洁、规范有序。早、晚点经营户不得随意占道,确需临时占道的需经市场监督管理所同意并在规定时限、规定区域内经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和提供场地给他人开展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活动。

四、请勿在临街、人行道等公共地段堆放、吊挂有碍市容市貌的物品;请勿在建筑物上涂写或者未经批准张贴广告。

五、请勿随手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矿泉水瓶等各类垃圾。

六、所有运营三轮车辆、公交车及街天赶集车辆要按要求在规定地点停放有序,不得随意停靠,占道停车。

七、从即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及占道经营综合整治专项活动并将长期保持。2017年 月 日至 月 日,整治活动以宣传、教育、劝导、自纠、整改为主。各商铺业主抓紧整改跨店经营现象,乱堆乱放有用物品自行收捡到室内;各占道经营流动摊主抓紧时间与城子农贸市场协调,寻找市场摊位或者转行。自2017年 月 日起,对仍摆放在公共区域的各类杂物将视作垃圾和无用物品由清扫清运人员随时清运。凡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相关规定的,城子镇人民政府将会同县城管监察大队、公安、交警、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对各类不文明行为将公开曝光。

城市管理,人人有责,有了您的积极参与,城子镇城区就会更整洁、更靓丽,请各沿街经营户、流动摊主和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参与、监督和管理好我们的城镇,打造好我们的家园。

 

                                          陇川县城子镇人民政府

                                              201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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