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制定城子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讨论城子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围绕财政增收,农民致富,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学、科学、文化、广播、卫生、防疫、体育事业、统计、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五)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梳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
(七)受理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纠纷。
(八)保护国有财产和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公民的人身、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九)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加强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十一)执行党委的决定、镇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同时根据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决定和命命令。
(十二)决定和召开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时间和列席会议人员的名单。
(十三)办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财政预算指导思想
编制201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州有关会议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协调性,促进经济增长、结构优化、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全乡镇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二)编制依据
财政预算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陇川县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乡镇预算编制指导意见》及财政部制定的《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三)编制原则
1.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依法组织财政收入,按规定必须列入财政预算的收入,做到应列尽列,既不随意夸大,也不隐瞒少列;既打满打足,又积极稳妥。
2.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重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3.稳步推进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的原则。继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在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的同时,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各项财政支出根据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结合财力安排,确保预算全面、真实、完整,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4.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与量出为入相结合,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做到财政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城子镇人民政府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6人。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退休59人,提前退休人员2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城子镇人民财务总收入117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8.23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78.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8.2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8.23万元(本级财力1178.23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0.27万元,占总支出的84%,项目支出187.96万元,占总支出的1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6.7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86万元,农林水支出26.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32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城子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8.2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772.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57%;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7.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57%;基他基本支出187.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96%。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城子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8万元,分别用于以下项目:
1、 人大主席团经费1万元;
2、 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32万元;
3、 镇人代会会议经费2.08万元;
4、 2016年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办公楼维修及设备购置123万元;
5、 2016年党小组活动室建设配套资金20万元;
6、 文化站建设及共享工程运行1.8万元;
7、 村民小组补助6.48万元。
8、 非税收入安排环卫站自养人员工资9万元;
9、 2016年少数民族特色小镇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2万元;
10、 建设房0.28万元;
陇川县城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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