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347501000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宗旨是:为农村农业发展提供服务;业务范围:组织全县的农业生产所需的化肥农药及其他涉农物资的供应,保障农业生产对化肥农药的需求。
陇川县供销联社的工作职责是:(1)组织和指导农民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中介组织和产销协会等农民流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发展;(2)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财务管理咨询,农村流通组织服务;(3)协调社属企业、基层社、综合社、中介机构和产销协会等农民流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4)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权的职能;(5)承担县委、县政府委托的各项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州供销社安排,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23年,陇川供销系统实现销售总额3150万元,其中消费品零售额433万元,农产品销售额404万元,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额2257万元,综合服务经营额56万元。完成食用菌生产6700吨9000万元。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强了社有资产监管,推进了“社企分开”,保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规范社有企业管理,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增强为农服务能力。推进景山农资公司改革改制,招商引资,力争及时止损。为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盛达资产公司审慎开展融资担保业务。三是规范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基层联社。清理注销(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27户,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0户,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1个,改造升级农村综合服务社4个,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1个,建设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1个,新增基层社社员1803人,新增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面积15800亩。四是促进商品流通,提升服务水平。开展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合作社参加农村实用性人才各类培训96人次。推进户撒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依托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832平台、云品惠销售农产品134.9万元,支持沛丰、景山2个农资企业40余个服务网点面向全县农民销售农用物资,稳定农资市场。二、扎实开展各项常规工作,加强法治建设,平安陇川建设,抓好扫黑除恶、安全生产、保密、禁毒防艾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法治宣传专项行动,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开展了“法律进机关”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学习型机关。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供销合作社章程》和相关法规,不断增强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坚持依法办事。开展扫黑除恶宣传,组织系统涉黑涉恶排查,实现供销系统和挂钩村全覆盖。开展禁毒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尿检,组织挂钩村全民尿检各一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维护社会稳定,主动沟通城子沙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做好户撒社下岗职工上访答复。开展消防、地震演练安全培训2次,进行安全检查5次,系统未发生安全事件。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开展保密宣传,严格保密纪律,未发生失泄密事件。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反对“四风”,开展警示教育、个别提醒谈话、集中谈话,单位政治清明、干部清正、个人清廉。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扩大民主,自觉接受监督;三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常处理政商关系,没有贪污、行贿、受贿、吃拿卡要等行为,无假公济私等现象。四是深入推动“效能革命”工作,深化作风建设“三年行动”,进一步改进作风、服务基层、狠抓落实、提质增效,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全面高质高效贯彻落实,群众合理诉求及时有效解决。五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无公车私用、违规吃喝、超标准接待、乱摊派等现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人事秘书股,合作经济指导股,会统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收入合计26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96万元,占总收入的98.1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5.02万元,占总收入的1.8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27万元,下降2.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26万元,下降3.4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增加2.00万元,增长66.01%。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9.26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拨款减少0.50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增加2.31万元,3.卫生健康支出拨款增加3.94万元,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拨款减少13.78万元,5.住房保障支出拨款减少1.23万元。二是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其中:1.社有资产收益增加2.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支出合计26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28万元,占总支出的90.04%;项目支出26.70万元,占总支出的9.9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31万元,下降2.6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5万元,下降2.01%;项目支出减少2.36万元,下降8.1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各项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0.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9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减少11.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会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7.32万元,公用经费增加2.3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州人大、州政协和县委办等7个部门拨付工作经费支出减少1.30万元,社有资产收益支出增加2万元,供销社项目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基层社建设资金支出减少3万元和2019年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减少0.0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9.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人均公用经费约为1.6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7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乡村流通工程”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2022年食用菌种植技术培训和2023年水稻病害虫防治培训费用0.98万元;二是陇把拉线综合服务社、芒拉如英综合服务社、陇把龙安综合服务社、章凤芒拉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门面款1.08万元;三是支付专业社、综合社、为农服务中心制作牌匾和制度上墙广告费0.54万元,四是扶持孟梭专业合作社改造门面、购置货架等款0.50万元,五是支持景山公司打造供销农副特色产品体验馆建设6.90万元。2.向州人大、州政协、县人大、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县委政法委7个上级部门申请到工作经费11.7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支付挂钩村王子树乡那邦村工作经费0.90万元,二是支付电话费、OA系统改造费、电脑耗材款4.43万元,三是支付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联社在职退休人员体检费6.16万元、四是支付2021年报纸杂志费0.21万元。3.社有资产收益自有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会活动经费3.80万元,支付退休老干部体检费、节日慰问金、“重阳节”座谈会等费用1.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3%。与上年相比减少9.31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7.32万元,公用经费增加2.37万元;项目支出州人大、州政协和县委办等7个部门拨付工作经费支出减少1.30万元,供销社项目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基层社建设资金支出减少3万元和2019年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减少0.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一是支付挂钩村王子树乡那邦村工作经费0.90万元,二是支付电话费、OA系统改造费、电脑耗材款4.43万元,三是支付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联社在职退休人员体检费4.17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3万元,办公费0.30万元,财政补差人员退休工资16.1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7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83.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6%。主要用于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奖金150.18万元,二是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59万元,三是支付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联社在职退休人员体检费1.98万元,征订报纸杂志费0.20万元;四是乡村流通工程经费支出10.00万元,其中:(1)2022年食用菌种植技术培训费用0.48万元和2023年水稻病害虫防治培训费用0.50万元;(2)陇把拉线综合服务社、芒拉如英综合服务社、陇把龙安综合服务社、章凤芒拉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门面款1.08万元;(3)专业社、综合社、为农服务中心制作牌匾和制度上墙广告费0.54万元,(4)扶持孟梭专业合作社改造门面、购置货架等款0.50万元,(5)支持景山公司打造供销农副特色产品体验馆建设6.9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13.8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1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6.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及金额,致使本年度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3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继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省社、州社领导5次到我社检查指导工作,导致接待费用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继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省社、州社领导5次23人到我社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9万元,比上年增加2.38万元,增长12.20%,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04万元,水电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66万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4.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4万元,固定资产3.9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8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励、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2400347501111
[附件: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0051522664]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联系电话:0692-7173146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邮箱:312631816@qq.com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同心路34号 邮编:678700